2015年第07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宜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效期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12-31 15:49: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5-12-3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长《宜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宜政规发[2010]11号)有效期的请示已收悉。为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规范操作,经研究,同意延长《宜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宜政规发[2010]11号)有效期1年,有效期至2016年10月31日止。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