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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16-03-09 10:2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6-00680 生成日期 2016-03-09 公开日期 2016-03-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监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廉政建设 分类词 监察,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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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2015年11月,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活动中,大部分党(总)…

关于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2015年11月,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活动中,大部分党(总)支部积极主动的组织安排好学习贯彻活动,达到了比较好的学习效果,但仍有一些支部学习活动开展不到位,效果不明显。为继续抓好学习贯彻,经局研究,决定将3-4月确定为《准则》和《条例》学习月,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将《准则》和《条例》作为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重点学习贯彻。相关要求如下:

1、各支部要根据基层党员的具体情况,紧密结合实际,对《条例》中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条款进行重点学习贯彻。

2、4月底,局纪委将随机从各支部抽取部分党员进行《准则》和《条例》有关内容的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各派驻中队请根据属地党委要求安排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

4、请组织人事科和督查中队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活动做好指导与督查。

中共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