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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兴市统计局决算公开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16-03-15 08:43:5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6-00743 生成日期 2016-03-15 公开日期 2016-03-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主题(二) 统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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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5年宜兴市统计局决算公开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宜兴市统计局单位构成情况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宜兴市统计局2105年度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财…

2015年宜兴市统计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宜兴市统计局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宜兴市统计局2105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宜兴市统计局210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宜兴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及调查制度,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对镇、园区、街道以及市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督查工作和对统计对象的统计监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各镇、园区、街道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和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建议。

(八)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部门、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十)指导镇、园区、街道统计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宜兴市统计局单位构成情况

宜兴市统计局由办公室、经济统计科、投资科、综合信息科组成,下辖综合抽样调查队和统计计算中心,2015年行政编制13人,参公5人,事业4人,行政退休人员10人,离休1人,临时人员6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提升统计管理水平

一是统计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的统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项重点统计工作提出了加强领导、部门协调、工作推进等具体工作要求。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市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在宜兴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市统计局作了《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及“双过半”预测情况简析》专题汇报。市委书记王中苏对汇报作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市统计部门要加强经济走势预判和指标监测,牵头相关部门加强研究、做好对接,力求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

二是部门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市有关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配合程度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统计部门的地位和统计数据的权威不断提高。我们主动沟通协调,加强部门统计管理,与市发改、经信、科技、农林、旅游、文化等部门紧密合作,提高了部门统计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联合发改、经信、人民银行、商务、科技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全市经济形势,与部门形成合力,开展各项统计工作。这些对于更好地履行统计职能,解决统计工作在新常态下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困难,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对基层统计工作指导进一步细化。认真做好年定报贯彻落实,各专业年报做到一次性集中布置,减少基层统计人员往返。深入基层沟通协调,确保年定报渠道畅通,确保统计人员工作到位,确保各项年定报的质量和时效。全面推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对基层上报的不符合实际的指标及时进行纠正,力求各项年定报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反映经济发展趋势,指标之间比例关系合乎逻辑。

二、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

1、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继续实施新老制度方法双轨运行,实行月报制度的新要求,针对统计口径、方法的变化,我局结合专业年报进行了试点业务培训。针对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进行行政指导,对86个服务业投资项目和11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拟入库统计的项目开展实地踏勘调研,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管理和核查制度,加大数据评估力度,提高报表查询密度,切实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上半年,我局召开了重点部门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业务培训会议,对做好投资统计试点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2、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为不断提高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全市服务业统计制度,努力实现服务业统计全覆盖。开展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全面准确反映企业真实运行情况。扎实做好重点服务业单位清查核实,为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打下基础。

3、严格实施文化产业统计。为填补我市文化产业在统计上的缺失,彰显我市紫砂陶瓷行业的产业特色,我局以“三经普”资料为基础,在做了大量的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无锡市宜兴紫砂陶瓷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对紫砂陶瓷行业的统计方式和内容做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无锡市统计局及有关部门对紫砂陶瓷产业进行了分析论证,一致认为实施该制度,对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宜兴特色产业(紫砂陶瓷行业)情况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保障作用,为分析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提供了可靠依据,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好评。

三、积极推行行政指导,不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行政管理、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服务、事务告知、警示告诫、行政约谈、案件回访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由于人事调整,我局于今年5月及时调整了宜兴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和“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15年依法行政中期工作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专门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计划》、《2015年全市统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结合“六五”普法,紧扣统计新法新规,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现场咨询、送法进村企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为依法统计、规范履责、防范风险等行政环节提供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统计行政指导。针对1590家联网直报单位的管理,专门设计了7大专业的7种《统计事务告知书》,涵盖了17个定报表种、填报的内容和注意事项,明确了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别发至企业,规范填报行为,由企业法人代表阅读并签收,把送达告知书的过程作为一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过程。《统计行政告知书》已成为我局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统计法制宣传和日常工作指导的有效载体,企业法人统计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统计工作参与和配合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利用专业数据自查、专项执法检查和统计综合监审等时机,对全市200多家企业开展了上门告诫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统计行政指导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统计监审和执法检查,对联网直报企业的数据质量、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管理,将部分统计失信违法案件资料提供市政府企业信用公开管理平台。

四、有序开展监测分析,建设现代服务型统计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统计整体功能,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加强统计调研,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优质高效搞好统计监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好经济形势预警预测,着力做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统计监测与评价。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结构与效益等情况,及时向市领导提供监测报告。

2、精益求精提供统计产品。一是围绕社会热点确立调研课题。成立4个调研课题小组,深入村企开展调研活动,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经济发展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努力提高课题分析报告质量。二是及时提供各类统计分析信息。开展季度、年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系列分析活动,及时编印系列分析汇编。今年以来,共撰写统计分析58篇、统计信息212条,100多篇次被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和网络采用,2篇分析得到市委书记、市长和副市长重要批示。三是及时提供各类数据资料。及时编印月、季、年度主要统计资料,使月度汇编、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专报等产品成为领导放心、公众认可的满意产品。

3、不拘形式开展宣传咨询。一是进一步与宜兴日报社加强合作,按季刊发“宜兴统计”专版,宣传统计法规、解读统计数据、诠释经济指标。二是对《宜兴统计》上、下小册子的统计指标重新进行了删选和整合,提高了时效性,扩大了发放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宜兴统计”移动数据终端APP服务平台,每月两次及时加载“宜兴统计”服务平台各项数据。四是以《宜兴统计信息网》等各类网络媒介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全方位向社会公众进行统计普法宣传和展示,不断增强全社会公民的统计法治意识。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改进统计行风建设

1、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专业、分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通过QQ、腾讯通、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等方式发动全市200多名考生参加了2015全国统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此次考试通过率为79.6%,比去年提高了8.7个百分点。并按省、无锡市统计局要求,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全市统计持证人员参加网上教育,到目前为止,已有2000多人参加统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

2、进一步完善百分考核制度。制定下发《2015年宜兴市基层统计工作考评办法》、《2015年度机关岗位百分考核制度》、《宜兴市统计局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关于下达2015年度局队分析信息任务的通知》,对局机关人员实行按月汇总、按季百分考核制度,调整优化加分扣分项目,向各科室和全局人员下达重点工作、课题报告、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全年目标任务,做到任务指标化,管理目标化,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按季反馈各统计站主要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和专业报表执行情况,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和数据质量提高。

3、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注重抓思想政治教育。建立机关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把每月的25日确定为“统一活动日”,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切实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制度的落实,开展读书心得和工作体会交流活动,坚持把主题教育、党课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教育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局与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清风阳羡”在线学习活动,开设“清风课堂”,观看教育警示片,并为各科室购买《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书籍,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意识。三是不断丰富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新四军纪念馆,主动接受红色教育,通过信息服务平台预约发送的党员入党纪念日祝福短信,组织局离退休干部参观了湖㳇镇洑西村、阳羡湖、阳灵隧道和自行车公园,欣赏了城乡新貌,通过这些活动,极大增强了单位党员干部凝聚力,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激情。四是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扶持挂钩村西渚镇筱里村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加强与挂钩村的联系,立足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为强村富民出谋划策,主动作为,排忧解难。

第二部分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十三、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收入决算表

十五、支出决算表

十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27.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6.41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比201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138.63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727.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27.7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16.41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比201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138.6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727.7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2.33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714.2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9.26万元,减少12.2%。主要原因是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比上年少支出101.6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6万元,主要用于抚恤(款)支出10.86万元。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72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72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0.63万元,占 56%;项目支出317.13万元,占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27.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6.41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比201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138.6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27.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41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比201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138.63万元。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公务员人员工资改革调整和普查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7.29万元,支出决算为40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工资调整。

3.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计业务范围增大,调查指标和数量增加。

4.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控,缩减开支。

5.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对人口调查活动要求提高,业务量增大。

6.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1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大了对抽样调查工作管理,缩减了部分培训费用。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41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比201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138.63万元。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公务员人员工资改革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10.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 4.6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3.公务接待费4.6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及平行部门调研学习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88人次。主要为接待其他地区统计系统和上级统计系统调研和学习。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个,参加会议8人次。主要为召开统计事务的布置与交流。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2个,组织培训2859人次。主要为培训统计调查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3万元,比上年增加9.48万元,增长49 %。主要原因是:随着统计业务量的不断增大,统计工作越来越复杂,办公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都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