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04-01 16:32: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6-04-0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全面深化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有效规范排水行为,切实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努力促进太湖和河道水质持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修复,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确保2016年实现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工商企事业单位的污水应纳尽纳,确保全市域内新增工商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674户,新增污水收集量1万吨/天,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企事业单位的污水纳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加快推进污水纳管工作是当前我市水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污水纳管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园区、街道)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照《2016年各镇(园区、街道)工商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任务表》(见附件)的目标任务,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污水纳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协同推进污水纳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1、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定期提供具备纳管条件的区域和企事业单位名单;受理企事业单位排水许可申请;对纳管方案进行设计或审核,按实、按政策收取工程款,组织工程施工和验收,确保排污企业按要求实施雨污分流,保障污水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2、市环保局负责对应纳未纳的工业企业执法监督,督促企业尽快纳管,同时做好工业污水排放监控,规范排水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3、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商务局和旅游局负责督促宾馆、饭店、食品加工、娱乐业、零售业等三产商业企业、个体经营户的污水纳管工作,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执照年检时,查验其《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4、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招管办和太湖办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简化程序,共同做好污水纳管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工作推进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和属地板块参加的污水纳管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会商、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地污水纳管推进情况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联动执法,健全长效机制

围绕“应纳尽纳”目标,要严格排水许可,强化排水监管,督促未纳管企业严格遵守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做好雨污分流和污水预处理工作,依法严查各类违规排水行为。要加强污水水量水质监测,确保污水厂上游水质稳定达标。要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管理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微博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我市污水纳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要发挥监督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污水纳管工作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反面典型的曝光,从而增强企事业单位对污水纳管工作的责任性、严肃性、自觉性,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依法纳管、主动纳管、规范纳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各镇(园区、街道)2016年工商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任务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