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04-01 16:51: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6-04-0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和委员们共提出建议、提案458件,转交市政府办理446件(建议158件、提案288件)。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做好办理工作的有关《条例》、《办法》、《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具体督办人的分工负责制。各承办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办理工作班子,具体负责交办、承办、检查、督促、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和多年来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联合督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以及政协各专委会对口督办的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商定办理方案,重点进行办理,确保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到位。

二、规范办理,有序推进。要按照交办、承办、催办、审核、复函、督查、总结、立卷存档等工作程序,逐件清点核对,分类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批办;明确办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要进一步落实办理工作进度通报制、涉及几个单位的相互会办制,以及同代表、委员见面汇报和查办落实等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定奖惩,切实做好办理工作。所有参与办理工作的同志,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宜兴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熟悉和掌握《办理工作常识三十条》。办理过程中,各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办理的工作职责,积极与协办单位协商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取得联系,主动和主办单位一道约见代表或委员,主动及时提出协办意见,协办意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时间打印成文送主办单位,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承办单位对确实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主办件,应及时退回市政府办公室并说明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退交时限,也不得擅自转给其他单位办理。在复函时为避免重复和多头答复,协办单位不直接给代表或委员复函,由主办单位综合协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后统一给代表或委员复函。凡是代表或委员对协办单位的工作表示不满意的,一律由协办单位进行重办或“二次答复”。

三、改进方法,狠抓落实。要不断改进办理方法,积极与所提建议、提案者沟通对接,弄清所提事项的原因和实质,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分析,努力提高工作成效。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凡已具备条件的,应在复函的同时抓紧及时解决,提高首次办结率;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部门权限而决定不了的,要通过调研拿出初步意见,提交市政府研究后答复;对确有难度,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谅解。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都要通过走访、座谈的方式,重点建议、提案要采取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的形式听取代表及委员们的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复函前要采用电话联系或直接上门的形式,了解代表、委员的本意;复函初稿形成后要由分管领导带队,先约见该镇(园区、街道)的人大和政协联络委员会的领导,然后上门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复函结束后,要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委员作通报。办理建议、提案的满意率和落实率,均由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向代表、委员征询意见后确定。

四、紧扣节点,提高效率。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宜兴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施办法》的要求,倒排时序,环环相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

1、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3月25前报市府办;

2、主办单位对确实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主办件,应在 4月1日前退回市府办并说明退回依据,并建议新的主办主体;需要增减协办单位的要及时告知市府办予以登记交办。

3、协办单位协办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在4月20日前报主办单位。

4、主办单位的所有复函工作必须在6月20日前结束,其中,主办5件以下的单位必须在5月20日前结束。

办理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协调的,应及时与市人大代表人事联络工委(电话:87986799)、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7986083)和市政府办公室(电话:87986623、87986096,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群QQ:284800568)联系;对未按规定格式(复函格式见《宜兴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用手册》)复函的,市政府办公室将一律予以退回重办。

附件:

1、二〇一六年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计划(略)

2、市政府办公室办理工作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略)

3、二〇一六年度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及承办人员联系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