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09-01 14:47:1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6]94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9-0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7

关于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根据无锡市《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16]62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针对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坚决整治、严肃查处,促进基层农业系统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务实为民,促进农业系统的工作更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在农业系统的实际成果。

二、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十八大以来(2013年—2015年度),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种粮补贴、生态补偿、农机补贴、农田水利惠农帮扶资金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25日前)

1、明确分工。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林局、水利农机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同时,按照种粮补贴、生态补偿、农机补贴、农田水利等四个方面分别成立四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其中:

种粮补贴专项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农林局)

生态补偿专项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农林局)

农机补贴专项工作小组(责任单位:水利农机局)

农田水利专项工作小组(责任单位:水利农机局)

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由责任单位人员组成。

2、制定方案。根据《关于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由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围绕既定工作内容,梳理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隐患,研究制订整治细化方案,细化工作时序,明确工作要求。

3、动员部署。召开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专项工作小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会。督促各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920日前)

1、乡镇自查。各镇(街道)对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查找本地区在种粮补贴、生态补偿、农机补贴、农田水利等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并将问题清单和自查情况于910日前报各专项工作小组汇总后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镇(街道)自查期间,各专项工作小组要主动与各镇(街道)对接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自查工作进度,接受业务咨询,确保自查全覆盖,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即行即改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

2、部门抽查。根据分管内容,组织力量对各地自查情况开展抽查。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入户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以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三)整改查处阶段(1031日前)

1、研究整改措施。由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并找准问题症结,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进度安排。各地要将整改方案及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强化措施落实。由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逐个纠、逐项改。各专项工作小组对各地整改工作实施全程跟踪,逐项督查,定期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广泛听取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应结合专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干部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3、典型违纪问题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纪问题线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调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四)总结评估阶段(1120日前)

以专项工作小组为单位形成总结材料,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专项工作总结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全市性的总结材料报无锡市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惠农政策落实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农民利益,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上来,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查获的突出问题要分清责任,落实党纪追究制度,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的行为,要按照纪律规定严肃查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要求,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镇(街道)对口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问题排查和源头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处置。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找准着力点,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实行定量、定性、定责管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效果。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方便村(社区)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片,不断扩大整治效果。要建立情况通报机制。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特色做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无锡市农委联合检查组。要建立保密回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保密制度教育,涉及工作人员所在地区和部门的问题线索可以提出回避。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并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启动“一案双查”,保障农业系统的廉洁性,真正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宜兴市整治和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