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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16-09-08 08:54:2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6-02831 生成日期 2016-09-08 公开日期 2016-09-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审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财务,审计,行政 分类词 财政,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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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关建议。

(二)  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  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四)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所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及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6.市政府部门、所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次决算公开包括宜兴市审计局及其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宜兴市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抓好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推进,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目标和要求,确保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

2.强化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审计监督。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三公”经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积极促进预算管理改革,防范资金运行风险,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绩效。

3.强化民生政策执行和环境资源生态发展审计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促进政策完善,服务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发展。

4.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领域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扩大任中审计比例,推进权责统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5.强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抽复审,促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依法、规范管理,节约政府财政资金,提高财力保障绩效。

第二部分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549.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3.15万元,增长32.8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549.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38.74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49.79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6.其他收入110.7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上级专项拨款。2014年为0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549.4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8.7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事务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49.79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154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8.74万元,占92.85%;其他收入110.7万元,占7.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154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4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38.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9.79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43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79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8.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72万元,增长21.9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资福利支出要在年底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8.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1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25%;公务接待费支出5.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92万元,预算没有该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公务出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飞机票和食宿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 115.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数量仅此一辆,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油费、保险和维护费。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5.9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5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有所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和兄弟市县审计局交流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27人次。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03万元。2015年度全年召开三省十三县市业务交流会议1个,参加会议35 人次。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8.59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同志因工作原因未参加培训。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个,组织培训60人次。主要为培训审计业务相关知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25万元比上年增加6.73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业务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