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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6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9-10 14:51:52 浏览次数: 字号:[ ]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现制定我市2016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和各部门各单位预决算都要按规定公开。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


二、工作要求


 (一)政府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15年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全口径预算安排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后20日内。


 (3)公开方式: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4)公开内容:2015年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口径预算报告和预算表。具体包括:


2015年我市全口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和平衡情况,存量债务置换情况,省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2016年我市全口径预算收支安排和平衡情况,存量债务置换安排情况,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等。


 2.公开2016年预算调整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


 (3)公开方式: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4)公开内容:我市全口径预算的收支调整及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3.公开2015年全口径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


(3)公开方式: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4)公开内容:2015年全口径预算收支决算和决算表、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具体包括:2015年全口径预算的收支决算和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的决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存量债务置换情况,省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市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4.公开2016年度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方式: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3)公开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要求,制定的2016年度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5.公开各类财政管理制度。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时间:本方案实施前已经出台的财政管理制度,凡属主动公开但尚未公开,于8月31日前对外公开;本方案实施后新制定出台的财政管理制度,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3)公开方式: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通过各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三个方面(附1)。


 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等。


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专项名称、经济科目分类、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等。


 2.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通过各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个方面(附2)。


 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等。


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三)公开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


 (2)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通过各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纳入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附3)的专项资金都应对外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程序、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公开相关专项资金分配信息,专项资金名称应与清单保持一致,实施部门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各部门分别公开。


 (四)市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4)公开内容:


 全年政府采购预算(已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中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和将准备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预算);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江苏政府采购网、宜兴政府采购网上转载,本单位制订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招标文件(从市招标中心网下载时间一致);


 中标、成交结果(宜兴市招投标中心网下载,时间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二日之内公开);


 虚拟库采购公示(计划申请表及宜兴市政府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构建虚拟仓库采购凭证)。


 (五)试点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试点部门(附4)。


 (2)公开时间:在8月31日前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12月底公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公开方式:通过各试点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项目绩效目标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等内容。


选择试点部门公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


 (六)试点资产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委农办、市法制办、市残联,共10家试点部门。


2)公开时间:试点部门在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时,同时公开资产信息。


 (3)公开方式:通过各试点部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固定资产总额、车辆信息和100万元以上设备信息(附5)。


 (七)设置公开专栏


 请各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并将专栏链接地址于9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财监科(附6)。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并按时报送公开完成情况。财政部门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三)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算公开氛围。对预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




 各部门在部门预决算公开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预算科   潘开涌 87956090


 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国库科   高  虹 87983269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科 方  鹏 82095152


 试点绩效信息公开:  绩效科   虞  瑛 87965939


 试点资产信息公开:  行资科   张  婷 8799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