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科字〔2016〕52号
市科技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产业
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
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上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近期,省委、省政府就推进江苏科技创新采取了一系列动作,主要动作之一就是集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8月1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明确了40条科技创新政策,省有关部门出台了40条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力度大、含金量高,极具改革的突破性、先导性、示范性。为加大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地,确保政策效应在宜兴得到充分发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对40条政策及实施细则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努力提高政策措施的社会知晓度。政策宣讲工作要尽快做到“四个全覆盖”,即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高校和科研院所全覆盖、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全覆盖、国家和省级众创空间全覆盖。
二、抓好政策落地见效。各地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将40条政策及实施细则宣贯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提振创新发展信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核心竞争力,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广大企业和科技人员的政策“获得感”。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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