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6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城区停车管理切实规范交通秩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11-30 16:40: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6]11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6-11-30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强化城区停车管理切实规范交通秩序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2日

关于强化城区停车管理切实规范交通秩序的工作方案

为着力解决当前城区“车辆停放难、车辆停放乱”等突出矛盾问题,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面貌,进一步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整体部署和安排,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现就强化城区停车管理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停车管理是交通秩序管理的重要内容,城区停车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联动管理,充分运用好条块的行政资源、执法职能和管理要素,按照“建管并举、动静兼顾、疏堵同治”的原则要求,实施好“应管尽管、应划尽划、应收尽收、应罚必罚”的综合治理方式,通过深度挖掘停车资源,提高泊位周转效率,强化现场严管措施,倡导文明停车行为,着力压降违法停车发生率,切实改变区域停车拥堵现象,全面打造文明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管理目标

根据城市道路通行等级及区域管理特点,突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的管理,实现“零违停”的管理状态,基本管控目标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路内及道路沿线在日常管理时段要保持“零违停”状态,背街小巷以及农贸市场周边、学校门前等偏僻或特殊区域在停车高峰时段要坚决遏制违法停车现象,不发生乱停车造成交通拥堵情况。

三、管理措施

1、规范停车泊位设置。要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由市城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建设市政、交通运管等部门单位,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可设置区域要尽量增设到位,明晰漆画标识线位,需要收费的同时设好收费公示牌;不可设置或需要调整的道路停车泊位,要及时进行调整,禁停区域要按规定设立禁停标识,使车辆能够按照标识线位规范停放,并试点实施错时停放管理,缓解老旧小区停车不配套、临近道路乱停放严重的管理矛盾。同时要健全完善停车管理系统,规划建设市区机动车停车诱导系统,提高科技化管控水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发改委)

2、改善盲道铺设条件。针对盲道设置与停车需求相冲突的情况,市建设部门要在实施老城区道路改造以及市政设施修复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停车实际需要,充分征求听取管理部门意见和群众建议要求,科学安排盲道设置,并加固道板基础,同时对停车泊位稀缺中心城区盲道要组织应急性调整,为车辆规范停放提供便利条件,从源头基础上改变“占压盲道”这一测评扣分热点。(牵头部门:市建设局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公安局)

3、拓展严管道路覆盖。要迅速扩大严管路覆盖面,将人民路、解放路、荆溪路、东虹路等城市骨架道路全线纳入严管范畴,同时对停车通行基础条件较好的城东新城、龙潭路、氿滨大道等区域也要相应实施严管措施,加大巡查频率,设置电子抓拍装置,提升违章查处率,提高违法成本,促使驾驶人遵章守纪、规范停车。(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4、提速停车收费改革。要发挥价格杠杆撬动作用,按照“道路停车高于设施停车、中心城区高于一般区域”的市场客观规律,提高停车收费级差水平,形成合理的车辆停放费用梯度,促进驾驶人进场停放,提高地下停车设施利用率。(牵头部门:市物价局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5、强化联合治理力度。要建立部门联动管控机制,强化城管与公安协作管理配合力度,将更多的管理力量投放到一线,加大现场执法,推行徒步巡查,使“有违停必被查”成为管理常态。要分析各类车辆管理情况,针对性制定策略,对出租车违停揽客侯客、工程运输车长时间违停等货的现象,要从资质诚信评定、设立交通禁区等办法入手,从制度层面上使营运人不敢违章。要严格落实市容管理责任制,督促沿街业主单位履行门前停车秩序管理责任,并将其履职情况纳入诚信管理体系,确保其“管好自己的车、看好自己的门”。(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委)

6、倡导公务人员遵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党员领导干部理应成为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公德的模范代表。要将维护停车秩序、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两学一做”教育的重要课题,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结合,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人员,广泛开展“我来带头示范、维护停车秩序”活动,由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设定的停车管理重点路段进行分工包干,实施“路长制”管理,根据时段管理特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定岗值守,做好文明停车劝导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强化停车管理。对不听劝阻、恶意阻挠执法以及一年内多次违反停车法规的机关单位人员,由执法管理部门将违章情况抄报市级机关党工委及所在部门单位,对其个人进行训诫教育,情节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牵头部门:市级机关党工委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监察局)

7、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停车管理涉及面广泛,特别是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停车严管重罚措施实施等均牵涉到群体利益调整,需要从社会层面上取得理解支持。市各宣传部门要本着“推动发展、促进发展”的原则,从有利于停车矛盾缓解、促进改革管理的角度出发,设定宣传话题,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坚持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对典型事例进行弘扬,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要进行曝光鞭笞。要坚持虚功实做,依托市民文明劝导队,组织开展以“规范停车秩序”为主题的劝导行动,调动社会参与停车秩序管理的积极性。(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公安局、宜城街道、新街街道、各新闻媒体)

8、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要从管长远的目标出发,在城市规划编制中,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将公共停车场用地作为规划重点,加快制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做好公共停车场规划选址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配置。要从聚合力的要求出发,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的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理法规制度,利用现有社会化货运停车场资源,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停车场建管领域,鼓励单位自有停车场对外开放,研究好相关配套优惠扶持政策,激发社会管理活力。同时要督促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单位,充分利用空置场地,投建立体停车装置或增建地下停车场,改善车辆停放条件;要提高公共出行分担率,进一步完善公交线路、公共自行车网络分布,倡导绿色出行。(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发改委、城管局、卫计委、教育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