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发布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11-30 16:52:00   [        ]     
文号 宜政发[2016]158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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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0]1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5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5元。

      二、调整范围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

      三、上述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