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国际合作项目
奖励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科技办,环科园、开发区科技局,丁蜀镇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宜发〔2016〕17号)文件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开展2016年国际合作项目奖励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宜兴市科技局“2016年又好又快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与境外高校、企业、专家开展技术合作,引进最新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实现国际合作项目产业化的企业。
二、组织方式
由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科技局在各单位审核上报的材料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委进行现场考评,确定资助金额。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1、国际合作项目申请表(附件1)。2、国际合作项目申报书(附件2)。3、相关凭证:①与境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外文协议提供中文翻译件);②资金拨付凭证(列出拨付票据清单);③2016年企业纳税证明;④为项目产业化购置的设备和材料清单;⑤其它(2016年企业财务报表、专利证书等)。
(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后装订。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6日。
联系人:沈红军、邵 勇,联系电话:87986264
附件 1.宜兴市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2.国际合作项目申报书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2月6日
国际合作项目申请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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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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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 合作协议
□ 购置的设备和材料清单
□ 其它(合作经费汇拨凭证、企业纳税证明、专利证书等) | ||||
所属镇、园区、街道审核意见 | |||||
年 月 日 | |||||
科技局审核意见 | |||||
奖励经费: 万元 签字: | |||||
财政局审核意见 | 发改委审核意见 |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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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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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际合作项目申报书
1.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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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担单位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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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单位负责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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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方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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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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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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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签约时间 |
| 协议总金额 |
| 已汇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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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简介,特色和创新性,已取得的专利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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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期知识产权状况 | 专利申请(件) | 发明 |
| 实用新型 |
| 外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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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件) | 发明 |
| 实用新型 |
| 外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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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期经济效益 | 年新增产值(万元) | 年新增利税(万元) | 年出口创汇(万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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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研发经费支出预算(万元) | |
科目名称 | 总预算 |
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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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置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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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制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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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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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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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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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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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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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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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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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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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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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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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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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和材料购置清单一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