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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水利农机局 时间:2017-01-03 15:30:5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0029 生成日期 2017-01-03 公开日期 2017-01-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水利农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水务 分类词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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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17〕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宜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17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3

 

 

 

 

宜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摸清农业用水现状,理顺水费计收方式,加大我市农业节水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56号)文件精神,结合宜兴实际,现就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以促进农业合理用水为目标,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促进农业节水,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灌溉条件、历史农业用水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先易后难,有计划、分步骤、分类推进。

坚持供需统筹,注重实效。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三、总体目标

5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四、主要内容

1、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抓紧改造,计划到2019年末,基本完成全市8寸以上固定灌溉泵站供水计量设施的安装。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户。

2、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依据《省水利厅关于颁发<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的通知》(苏水农20156号)及宜兴多年农业用水平均情况,为便于操作,确定我市2017年农业用水定额为700立方米/亩,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该指标根据农业灌溉发展水平定期修订。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3、统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做到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加快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的有效办法。规范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移交给产权主体的程序要求,颁发产权证书。将使用权和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产权所有人以农田水利设施作为抵押,取得金融贷款支持的有效途径。指导产权所有者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建立并落实工程产权所有者筹资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工程管护经费长效机制。2017年,基本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4、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支持发展和壮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进行登记注册,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拓展服务范围,健全管理机制,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扶持其成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发挥其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5、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供水成本、本地历史农业水价水平和用户水费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用户承受能力强的地区,农业水价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农业水价实行分类原则,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积极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对超定额的水量,按照计量水费部分的1.2倍收取。对于未达到定额用水的用户进行适当奖励,促进农业节水。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市物价局按照农业用水成本核算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协商定价的,应报市物价局和水利农机局备案。在核定的农业水价之外,不得再收取机电灌排费等任何农业水费。

6、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农民承受能力、节水成效、地方财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补贴的对象、方式、环节、标准、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由市财政、水利部门另行确定。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

五、进度安排

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是前期调研阶段(20169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及改革工作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定改革试点。

二是试点改革阶段(201610月底前)。制定符合实际、合理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以杨巷镇芝果村为试点,规范农业水价运行,理顺“精准补贴”机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试点改革,探索适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农业供水价格管理体制和形成机制。

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1912月底前)。借鉴前期试点改革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市范围内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建立全市农业取水许可制度,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建立适合当地的农业水价运行机制,出台“精准补贴”支撑文件,全面推进全市范围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四是运行提高阶段(202012月底前)。发挥新型农业供水机制优势,理顺全市范围内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逐步提高工程运行维护水平,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五是验收总结阶段(20219月底前)。对改革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查漏补缺,做好改革文件、计量设施工程凭证、水费计收及奖补工作台账等资料的整理分类工作,迎接验收。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编制的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六、保障措施

1、落实属地责任。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改革重点任务,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同时,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适时予以推广。

2、加大投入力度。要健全完善多元化的农田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真正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来抓。要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政策,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力度。要创新农田水利投融资体制,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利用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税收优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要坚持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投入的比重。

3、加强监督考核。市发改、财政、水利、农林、物价、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各地核定农业用水成本及用水价格的指导和帮助,积极鼓励乡镇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合规建设运行、正确履职担责、经费收支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力度。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及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4、强化宣传引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镇(园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措施方案,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