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03-01 10:27:23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7]21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7-02-14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宜兴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6]183号)和省国土资源厅、无锡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部署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及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实现我市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二)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属地负责、部门配合;着力整改、务求实效。

(三)工作方法:以政府组织、部门实施、条块联动为基础,认真开展卫片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及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肃积极整改,推动执法方式转变,强化日常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管理秩序。

二、政策界限

(一)检查对象: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函[2016]1056号)。

(三)政策变化:与往年相比,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政策要求作了重大调整:一是卫片检查与例行督察工作相结合。卫片检查与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今年首次开展的全域土地例行督察相互借力,形成合力。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负责对地方实施土地卫片检查和整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地方政府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二是在卫片检查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加大对遥感监测图斑尤其是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图斑、大量占用耕地图斑、临时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图斑、拆除图斑的核查,对其中重大典型案件,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三是进一步突出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是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但不唯15%比例论。根据卫片检查审核结果,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情况、例行督察结果,除考虑违法数量大、比例高、问题多的市、县外,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地区,也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日常执法评估问题突出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约谈后整改不力的,省级将立即启动问责;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地区,但在向省级上报执法结果或厅执法局完成验收向国土资源部上报检查结果前,地方政府通过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三、实施步骤

本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1—4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内外业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在4月30日前,确保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地要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逐宗梳理会商,研究制定违法违规用地消除违法状态的对策措施,明确落实对策措施的责任部门,确保在4月底前整改到位。对有条件完善手续的违法违规用地,应在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的基础上,迅速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落实用地指标,违反城乡建设规划等无法完善用地手续的违法违规用地,要迅速组织拆除复耕;对目前属于平整土地等轻微违法状态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行为,恢复原状,待审批到位后方可施工建设。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要及时向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依法、严肃、从重查处。各级各相关单位对发现的违法用地案件,要根据监察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逐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做好相关数据汇总和情况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期间,省国土资源厅、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动态巡查督查等形式,对各地进行督查督导。

(二)检查督查阶段(5月)。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监察、国土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对各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图斑落地是否正确;各项数据填报是否正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处理人、处理事是否到位;应拆除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是否拆除到位;应完善手续的项目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在此期间,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各地自查整改成果开展书面审核,并结合市级督查和书面审核发现的问题开展市级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警示约谈对象,并报请市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查处整改不落实、管理秩序混乱的地区,将根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并视情纳入土地执法重点镇(街道)实行重点管理,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三)迎检验收阶段(6月)。6月上旬开始,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开展书面审核工作,开展省级验收。在此阶段,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完成情况分析和工作总结,形成工作台帐并按上级要求做好迎接督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在验收时,对数据不真实、存在不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一律退回,责令限期整改后重新上报,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成验收后,6月下旬,将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情况确定警示约谈对象,并提请省政府负责人对已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的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查处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检查结果将依据15号令、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及卫片检查查处整改情况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市政府已成立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镇(园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协调和决策重大、疑难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及时掌握面上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政府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勇于担当、认真履职、积极作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要严格落实快速处置违法违规用地会商协调机制,协调发改、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进行会商,研究制定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对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各镇(园区、街道)要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全面开展清查处置,切实有效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同时,市监察、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查处整改工作的检查督查,对查处整改后违法用地情况仍然比较严重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长效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条块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新机制。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力防止新上建设项目乱占耕地、违法用地。

附件:宜兴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