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0900 | 生成日期 | 2017-03-10 | 公开日期 | 2017-03-10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高塍镇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事工作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行政人员,任免 | 分类词 | 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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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远东集团党委、圣安集团党委、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经研究决定:李国伟同志任中共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霍雅华同志中共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汤 俊同志任中共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高塍中队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张国龙同志中共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 |
远东集团党委、圣安集团党委、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李国伟同志任中共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霍雅华同志中共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汤 俊同志任中共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高塍中队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张国龙同志中共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高塍中队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何志嘉同志任中共广电站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王育群同志中共广电站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毕建中同志中共天生圩村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职务(兼职)。
中共高塍镇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