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工作
宜城管发(2017)13号(镇级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17-04-01 15:33:1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1366 生成日期 2017-04-01 公开日期 2017-04-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意见
关键词 机关,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文件宜城管发〔2017〕13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城镇环境秩序不断改善,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为进一步缩小镇级与城区城市管理差距,不断提升镇级城市管理水平,着力…

  

 

 

 

关于进一步深化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城镇环境秩序不断改善,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为进一步缩小镇级与城区城市管理差距,不断提升镇级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推动“城市现代化、镇级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现就深化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顺应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增内涵优品质”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在巩固近年来镇级城市化管理发展成效基础上,更加突出“强基础、优管理、促长效”,切实拉长工作短板,全面提升城镇市容环境面貌,显著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1、转变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参照标杆,健全完善镇级城市化管理体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管理,贯彻落实“721”工作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管理优化”的工作原则,前置管理服务,注重制度防范,落实长效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2、消除区域落差,进一步优化城镇环境秩序。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通过“示范路”、“示范中队”创建,尽心打造镇级城市化管理亮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解决“薄弱区”、“脏乱点”环境秩序问题,同时延伸管理标准,逐步改善撤并集镇、成街中心村和镇郊结合部等灰色地带环境秩序,缩小区域落差,提升环境秩序整体水平。

3、解决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镇级城市化管理的“风向标”,在积极开展为民便民服务的同时,调动各类积极因素支撑管理,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其中,同心协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秩序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面和满意度。

4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以“基层基础、执法规范、城管文化”建设为引领,坚持素质强队,突出抓好教育培训和能力历练,规范镇级城管队伍管理,强化考核监督,提升镇级城市化管理能力,为推动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打牢基础。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巩固工作品牌。要以进一步彰显品牌示范效应为目标,深化巩固长期以来在镇级城市化管理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作品牌亮点。要以解决瑕疵问题为导向,针对国省干道、旅游干线环境秩序整治、农业看护房整治改造等固有工作品牌,实施全线排查整治,坚决查处乱倾倒、乱堆放、乱搭建、乱涂写、乱吊挂、乱占道、乱设路牌广告等各类乱象,持续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