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1992 | 生成日期 | 2017-05-08 | 公开日期 | 2017-05-0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万石镇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机关事务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行政人员,干部,任免 | 分类词 | 机构,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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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经研究决定:郑 政同志任万石镇党校副校长,免去其担任的万石镇三产办主任、兼任的万石镇经贸中心副主任职务;王毅洋同志任万石镇信访办副主任,免去其担任的万石镇团委副书记职务;谈赛涛同志任万石镇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孙 鑫同志… |
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郑 政同志任万石镇党校副校长,免去其担任的万石镇三产办主任、兼任的万石镇经贸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毅洋同志任万石镇信访办副主任,免去其担任的万石镇团委副书记职务;
谈赛涛同志任万石镇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孙 鑫同志任万石镇经贸中心主任助理(试用期一年);
袁振华同志任万石镇环保办主任助理(试用期一年);
蒋旭辉同志任万石镇建服所所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雷 鸣同志任万石镇农工办主任助理(试用期一年);
严 倩同志任万石镇水利农机站站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何 军同志兼任漕东村党总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张文霞同志任南漕村会计(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 霞同志兼任的万石镇党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 淑同志兼任的万石镇信访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 源同志担任的漕东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吉惠芬同志担任的南漕村会计职务。
中共万石镇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