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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GW高效晶硅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6-22 10:06:2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2807 生成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6-22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污染,生态 分类词 环保,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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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对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GW高效晶硅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GW高效晶硅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年产5GW高效晶硅组件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8号建设,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总投资497738.21万元,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效晶硅组件5GW(分四期建设)的规模。 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职工生活污水等所有污水全部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3 中太阳电池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宜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二、项目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方案,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按《报告表》所述内容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加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必须收集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要按照《报告表》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严禁加大风量稀释排放。同时对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
三、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减振、车间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白天≤65dB(A),夜间≤55dB(A)。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胶等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执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按照《报告表》卫生防护距离的设定依据,设置以各车间边界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组成的包络线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无反对意见 0510-87976037
YXHBJXKK@163.com
公开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