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宜兴市2017年度镇(园区、街道)教育实绩考核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07-01 15:45:26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7]92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6-1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

现将《宜兴市2017年度镇(园区、街道)教育实绩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宜兴市2017年度镇(园区、街道)教育实绩考核意见


一、考核办法

2017年镇(园区、街道)教育实绩考核是市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教育实绩考核评估及督政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年终先由各镇(园区、街道)做好教育工作总结,并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打分,然后由督导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考核小组,逐镇(园区、街道)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评出2017年度“宜兴市教育先进镇(园区、街道)”,并给予表彰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教育重视度(15分)

1、领导重视(5分)

(1)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真抓教育,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教育办实事。(2分)

(2)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2分)

(3)把教育工作作为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1分)

2、优化环境(7分)

(4)创设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2分)

(5)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坚决制止和妥善处理非法办校(园)行为。(5分)

3、尊师重教(3分)

(6)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3分)

(二)教育保障度(55分)

4、经费保障(25分)

(7)按规定组织实施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满意度高。(4分)

(8)按市财政标准并按时序拨付学校以及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4分)

(9)校舍(含成人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正常维修费按每平方米不少于10元落实到位。(3分)

(10)按宜财计〔2009〕1号、宜教计[2009]2号拨付学校设备购置费(教学仪器、课桌椅等)小学每生11元/年,中学每生12元/年。(2分)

(11)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学校建设、添置学校设施设备等。(3分)

(12)按教职工(含成人学校)编制落实每人每年100元培训费。(4分)

(13)成人教育公用经费按人口(含常住外来人口)人均2元落实到位。(2分)

(14)各镇(园区、街道)内公办幼儿园在岗非编幼儿教师年收入逐年提高,区域内所有幼儿教师实行“五金”保险。(3分)

5、安全保障(26分)

(15)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3分)

(16)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办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落实安保经费,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深入开展。(4分)

(17)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安全。(3分)

(18)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得到保障,人防、物防、技防实施到位,保障有力。(5分)

(19)校车保障到位,规范运行,学生上下学接送安全规范有序。(3分)

(20)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帮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整改及时,辖区内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年度辖区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评优一票否决。)(8分)

6、装备保障(4分)

(21)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辖区内中小学装备达《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一类要求。(4分)

(三)均衡发展度(30分)

7、规范办学(6分)

(22)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市定标准。二周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达市定标准。(2分)

(23)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100%。(2分)

(24)初中入学率100%,巩固率、升学率达市定标准。(2分)

8、学校布局(9分)

(25)各镇(园区、街道)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资源优化,满足区域内入学需求,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严格控制班额。(6分)

(26)各镇(园区、街道)内至少有一所省优质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分)

9、创建工作(15分)

(27)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机构完善,培训规范(包括会计、职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市民学习卡发放和组织注册学习完成任务,村(居委)示范校数能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3分)

(28)积极推进创建达标活动,全镇(园区、街道)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成人学校创建、达标工作成效显著。(4分)

(29)完成年度重点教育工作任务,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达到上级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各镇(园区、街道)省优质幼儿园数须达50%。(8分)

(四)加分部分

1、重视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当年创建“无锡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省优质幼儿园、新建公办幼儿园、回购民办幼儿园有一项加5分。

2、镇(园区、街道)积极筹措社会教育经费,成立教育奖励基金,建立科学的奖励标准,完善相应的奖励制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激励有力,成效明显,促使学生、教师和学校持续发展的加5分。

3、镇财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每40万加1分或生均200元加1分。

附件:2017年度镇(园区、街道)教育实绩考核细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