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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市文广新局 时间:2017-07-25 09:34:16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6434 生成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07-25
文件编号 宜文〔2017〕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文广新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主题(二) 文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宣传 分类词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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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镇(园、街道)文化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年度工作安排,市文广新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市级或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

各镇(园、街道)文化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年度工作安排,市文广新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级或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示范基地包括传承示范基地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两种,其中传承示范基地的推荐对象可以是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主要是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类项目的生产单位或项目保护单位。

已被评为宜兴、无锡、省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的单位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传承示范基地条件

1.有适度规模的传承活动场所,教学、展示、宣传等活动的基本设施、设备齐全,是当地该项目各级传承人或从业人员的传承交流活动中心;

2.项目的图文和音像资料收集、保存全面,记录、整理、出版了主要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性技艺,并建有专门的档案、资料保存场所且管理规范;

3.主要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成果突出,涌现了一批有影响的后学之秀,或组建了多支经常开展活动的传习团队;

4.传承教学、宣传展示、交流研讨等活动常态化,并经常固定或外出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在当地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5.积极配合、支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条件

1.在生产性保护活动中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传承人的核心作用,项目保护与传承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后继人才;

2.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全面收集项目的实物、资料并建档保存,技艺流程拍摄记录完整、全面;

3.注重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项目展示、教育、宣传活动,在该地区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4.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了传承人的地位和收入,扩大了社会就业,并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5.积极配合、支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推荐与评选程序

逐级申报,各镇(园、街道)文化站及各有关单位遴选推荐,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在各地推荐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评选出预选名单,经实地考察后提出具体意见,待研究确定后发文公布,并颁发标牌。

四、推荐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镇(园、街道)文化站、各有关单位向市文广新局报送“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推荐名单”的报告。

(二)推荐表。被推荐单位按要求分别填写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推荐表》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表》一式三份(内容与格式见附件)。

(三)辅助材料。除《推荐表》规定的内容外,其他有助于说明被推荐单位典型、示范意义的材料一份。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切实把示范基地推荐工作作为引导基层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抓好落实。

(二)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确保推荐的单位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

(三)要认真把好申报材料关,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和系统,力求做到详细具体。

(四)请各地于815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文广新局文化遗产科。相关申报电子表格可到市文广新局网站下载(www.yixing.gov.cn/wgxj/)。  

人:潘晴

联系电话:0510-87986723

电子信箱:1064129478@qq.com

   址:宜兴市陶都路87号楼宜兴市文广新局

   编:214206

附件:1.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推荐表

2.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表

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725

抄报:无锡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抄送:市财政局


附件1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示范基地推荐表

推荐对象名称:                               

所属镇(园、街道)区:                       

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

○一七年   月   日

推荐对象名称

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称

推荐对象

法人代表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联系电话

QQ号

电子邮箱

邮   编

通讯地址

相关

非物

质文

化遗

产代

表性

项目

概述

项目

传承

现状

已采

取的

保护

与传

承措

施及

经费

投入

传承

基地

建设

与资

料收

集、

出版

保存

情况

传承

人开

展授

徒传

艺、

展览

 展示、

交流

研讨

等活

动情

传承

基地

取得

的社

会效

益及

社会

影响

今后

5年

内保

护与

传承

计划

属地

文化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

保护示范基地推荐表

推荐对象名称:                               

所属镇(园、街道)区:                       

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

○一七年   月   日

推荐对象名称

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称

推荐对象

法人代表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联系电话

QQ号

电子邮箱

邮    编

通讯地址

相关

非物

质文

化遗

产代

表性

项目

概述

项目

传承

现状

已采

取的

保护

与传

承措

施及

经费

投入

生产性保护活动中坚持非遗本真性、完整性和核心技艺的保护与传承情况

生产性保护中取得的社会效益及社会影响

生产性保护中取得的经济

效益

今后5年内保护与传承计划

属地

文化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