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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7-07-26 15:05:0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3468 生成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7-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土地,决算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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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 收入决算表三、 支出决算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 财政…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地区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制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落实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镇(园区、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各类规划执行情况。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四)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责任。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各类权属纠纷。落实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对上报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初步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承担上报审批的改制企业中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七)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加强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组织实施全市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十一)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规范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完成国家、省、市各级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二)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和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市国土资源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和耕地保护科(挂调控和监测科牌子)、地政地籍科(挂“测绘管理科”和“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下设9个分局、10个国土资源所。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宜兴市委、市政府和无锡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总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新常态,始终坚守资源保护红线,着力提升节约集约水平,不断规范服务管理,坚持推进改革创新,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为实现十三五强势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宜兴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以严守耕地红线为基础,实行管护并举,规划耕保工作显著提升。一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完成宜兴市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紧密结合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方向,编制完成了《宜兴市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3903亩,既较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划定任务,又确保了我市城区、环科新城、经济开发区以及新庄街道范蠡大道以西区域在十三五期间城镇发展空间不受影响。完成2010年以后宜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3.84万亩的上图入库,其中土地整治项目7个,面积16.88万亩;农业开发项目10个,面积6.96万亩。组织开展2016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二是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编制完成了《宜兴市十三五土地利用专项规划》。逐步展开多规融合试点,西渚镇多规融合研究规划已编制完成,进入评审阶段;环保新城多规融合研究已经展开。全面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深入研究上级政策空间,进行摸底调查分析,全面收集各镇园、开发区及发改、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重大项目需求信息,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同时,完成全市18个镇(街道)规划修改,无锡丁蜀通用机场、桃花水库、360省道等近期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了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也满足了各镇(街道)急需开工项目的规划需求,及时保障了各类工业、民生、新农村等建设项目的推进。三是加快土地综合整治进程。上报2016年度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002亩,目前正按照复垦实施方案,大力督促相关镇(街道)规范操作、精心施工、加快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复垦任务。完成耕地占补项目29个,新增耕地面积759.3亩。开展耕作层剥离及再利用工作,选取张渚、新建两个镇作为试点,剥离土方量共计39848.7立方米。

二、以制度创新为突破,落实改革任务,节约集约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土地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年初向市政府送审出台了《宜兴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暂行办法》《宜兴市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在租赁价格体系、招拍挂竞价制度、收益分配机制、弹性出租制度等方面形成制度性规范,构建起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三位一体的建设用地多元供给体系,受到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高度关注。同时送审出台了《宜兴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处置的责任主体、认定程序、处置方式等内容,在全市国土资源资源工作会议上向各镇(园区、街道)下达了《闲置土地处置及存量土地盘活任务书》,并把处置结果列为市委、市政府对各镇(园区、街道)考核的重点内容。会同市规划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前阶段,我局又专题研究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供地、闲置土地处置内部工作流程、国有土地年租金价格确定操作细则等三个文件,作为对年初市政府印发的三个文件的细化和补充,确保我市土地供给侧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目前已对全市所有的国有和集体租赁用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数据库,对每一宗地的面积、权属、租赁价格等内容实行信息化管理,为租赁土地的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供依据。二是保障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共上报2个批次,批准面积339亩,中交旅游小镇等项目已审批到位;上报262省道无锡宜兴段1个独立选址项目1401亩。绿能LNG项目、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等重大项目正在组织报批,面积2000多亩。通过并联审批、租让结合供地等途径,加快了土地审批供应速度。全市土地供应总数111宗,供地面积4752.2亩,全市2013年、2014年、2015年已批土地供地率分别为79.44%74.19%49.99%,完成了无锡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积极引导各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保障发展需求,今年以来通过各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面积为5109亩。2016年我市31个无锡市重点项目中的19个项目土地已供应到位,另12个项目用地前置手续正在办理中。170个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符合条件的132个项目全部保障到位。

三、以土地例行督察为抓手,积极整改问题,资源管理秩序显著提升。一是重点做好例行督察检查工作。在驻点督察期间,全系统上下发扬团结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监察大队及其他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长住在督察组驻地,随时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各所(分局)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加班加点收集举证材料,努力争取将更多的问题得到销号。督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局对所有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报请市政府以任务书的形式下发到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部门,明确了整改责任。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二是继续严格执法监管。升级应用视频监控系统,今年增加视频探头39只,全市总数已达358只,启用动态巡查系统,切实加强事前监管,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经有效制止已停工或已整改到位且未形成违法事实的有8宗,面积65.6亩。三是保持涉土信访稳定。切实把信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由分管局长牵头,定期召开信访会办会议,建立上下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2016年以来,我局受理的信访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通过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所(分局),基本化解了矛盾,没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为全市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大局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四、以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为重点,加大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加强矿山管理。继续加大清洁化整治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矿山企业在开工复产前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重点加强对专用通道和电子监控的维护和管理,保持通道整洁。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阳港矿业有限公司获得省级绿色矿山的试点。积极探索开展修复性开采,张渚镇建材基地修复性开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待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后组织实施。继续加强现场动态巡查,开展月度监理,严格实行到量即停。全年共组织检查58次,检查宕口96次,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运输行为5次,组织现场监理25次。二是加强环境整治。继续按照优先开展旅游风景区内及主要交通要道沿线露采矿山治理的工作思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做好了西渚镇云湖路两侧边坡和大觉寺二期的环境治理项目。目前,大觉寺建筑边坡及云湖东路--环湖路道路边坡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已经编制完成,预计将完成坡面复绿74454平方米,有效促进景区旅游品味的提升。三是加强地灾防治。汛前组织开展重点防治区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共计排查地质灾害分布点16个,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9个。将4个隐患点作为2016年防灾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互通信息,密切掌握险情发展及应急处置情况,核实险情举报信息,按速报制度要求上报灾(险)情。特别是今年特大洪涝灾害期间,全市出现多处严重的地质灾害险情。我局及时编制各点险情调查简报,协调责任单位做好应急排险、危险区划定、受威胁群众撤离等应急处置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同时,对G104国道滑坡、襄阳隐患点、牛犊山滑坡、云湖路滑坡、芙蓉山庄、大贤岭张横公路滑坡、竹海战备公路滑坡等隐患点开展治理。

五、以国土民生为根本,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基础业务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完成机构职责整合,编写《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指南》,优化再造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发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登记人员整合和业务培训,改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升级各所(分局)登记窗口,620日,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627日顺利颁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半年来,全市共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778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436份,基本实现了平稳过渡。二是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一体调查。制定了《宜兴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利契机,利用土地和房屋登记两个数据库,建立了宅基地、农房统一登记调查数据库。在试点地区开展实地复核与权籍调查,收集房地权属证明资料,严格落实指界与确界工作,准确记录权属争议情况。目前,正在对前期调查成果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不动产单元编号,完善农房一体化数据库。三是全面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从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大与财政、人社、镇(园、街道)的沟通协作力度,做好征地补偿费用与安置农业人口数量测算,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名单产生、征地补偿和保障费用资金拨付等工作。今年,全市所有乡镇共计1629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717.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9.75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增加和新增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其中:

(一)收入总计5717.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17.7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29.75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增加和新增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5717.76万元。包括: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717.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土资源业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29.75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增加。

3.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571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7.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571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7.9万元,占94.76%;项目支出299.87万元,占5.2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717.7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9.75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717.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9.75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增加。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43.34万元,支出决算为5717.76万元,全部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四全服务”和“一张图建设”要求,软件开发费和机房改造费用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5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6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7.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9.75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增加。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43.34万元,支出决算为57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四全服务”和“一张图建设”要求,软件开发费和机房改造费用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5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6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4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9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考察项目。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比上年减少5.0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市政府没有安排出国考察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4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上年减少6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没有安排公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8.41万元,完成预算的2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比上年减少204.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车比上年减少64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度下降。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3.公务接待费20.8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没有外事接待任务。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没有外事接待任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比上年减少15.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20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1686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及兄弟单位来我单位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1.19万元,完成预算的52.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比上年减少了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会议开支。2016年度全系统全年召开会议132个,参加会议1715人次。主要是召开国土宣传会议、验收检查会议、工作落实会议、调研座谈会议、学习交流会议等。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培训。比上年增加了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培训次数人数规模增加造成培训费增加。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872人次。主要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年青干部教育培训,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6.04万元,比上年减少349.12万元,减少24.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以及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全系统共有车辆11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