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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农林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农林局 时间:2017-08-01 16:12:3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3608 生成日期 2017-08-01 公开日期 2017-08-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林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农村,农民,预算,决算 分类词 农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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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农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宜兴市农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宜兴市农林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宜兴市农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农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兴市农林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实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农林、农业资源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执行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农林各业的生产、加工、流通和外向型农业的优惠政策,组织协调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研究拟订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参与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林信息工作,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信息支撑;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

5、加强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生物农业指导,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制订并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预防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6、研究拟订全市农林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和开展农林科普教育、农民培训工作。

7、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农林各产业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协调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肥料等有关产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

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9、负责全市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和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信息并组织扑灭。加强动物防疫能力建设,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10、负责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调处渔业纠纷和渔业水污染事故。负责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保护与管理。

11、研究制订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政策。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权、林地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以及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检疫、病虫害预测预报并组织、指导防治。负责林木种苗及场圃的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征收和管理林业规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木材加工业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农林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执行人员开展农林行政执法培训。

13、拟订全市蚕桑生产和茧丝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蚕桑生产技术,茧丝绸流通业务指导、培训和管理。

14、负责组织、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场圃的改革与监督管理工作。

15、指导和参与全市农林系统的外事工作,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16、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农林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市农林局部门决算中,包含局机关、森林警察大队2个行政单位;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土肥站、林业站、水产畜牧站、茶果站、农林行政执法大队7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渔政监督大队1个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个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市蔬菜管理办公室1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年度末,实有行政人员35人,行政离休1人,行政退休32人;实有事业人员132人,事业离休1人,事业退休123人;实有临时借用人员59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年农业生产通过调结构、推新种、强服务等手段,力降农业受损程度,力保全市人民“菜篮子”、“米袋子”的丰盈。

2016年作物苗情普遍较弱,夏秋两季粮食收割期间恰逢连续阴雨,粮食生产受损明显。全年粮食播种面积90.1万亩、其中水稻43.43万亩、小麦43.75万亩,粮食总产量为41.81万吨,在粮食播种面积下降6.0%的情况下总产量下降8.6%。但在面对今年气候条件极端不利于粮食生产的境况下,全市部分未受灾田块水稻单产依旧保持在650公斤左右的高水平,全市粮食稳产保供的能力依旧未被削弱。蔬菜全年种植面积为33.26万亩,产量达53.46万吨,分别较去年增长3.45 %0.89%。年产各类干茶6119吨,较上年下降3.25%。果品产量达2.75万吨,较去年增长5.11%。由于今年全市对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全年畜禽养殖体量进一步调整,年出栏生猪24万头,家禽420万羽,分别较去年下降10%5.97%。渔业生产面积稳定在20万亩左右,产量达7.17万吨,较去年下降2.47%2016年,预计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84亿元,农林牧渔增加值52.1亿元,分别较去年下降5.8%6%

全市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5万亩,全市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51.79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5.2%。全市2.1万亩永久性蔬菜基地基本建设完成,累计对20万亩耕地范围开展了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农业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新增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1.4万亩,目前全市高效设施农业面积已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5%。 新增造林面积0.4万亩,保护和修复湿地1000亩,按时完成无锡市定70家、宜兴市定55家畜禽养殖场关闭任务,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现“双下降”,农业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高达99%,始终加大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力度,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农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管控。合理利用多种途径加大对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处理力度,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高度重视农产品品质的提升,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工作,新增“三品”农产品54个,种植业“三品”占农产品总量的40%。积极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全市七大园区今年累计投入资金2.64亿元,引进项目14只,农业园区化率达48%。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新申报无锡市级农业龙头企17家,全市58家无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5.7亿元。加大对宜兴市国有林场的改革力度,研究出台了《宜兴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意见》,为全市林场更好地承担生态保护职责做出科学的指导。宜南山区资源开发利用度得到进一步强化,休闲观光农业建设亮点频现,成功打造篱笆园、绿缘山庄2家“全国5星级农家乐”,西渚镇白塔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湖㳇镇张阳村凭借特色盆景苗木产业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称号,我市一条从宁杭高速为起点,到阳羡茶产业园为终点的休闲农业观光线路被评为“江苏省休闲农业精品观光线路”。成功举办了江苏省第十七届“陆羽杯”名特茶评比活动、宜兴名特优农产品(南京)专场等地方农产品推介活动。高度重视农业与二、三产融合发展程度的提升,我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农业产业融合试点县”,为全市农业产业结构性的转变提供更广泛的空间。

 

第二部分  市农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农林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按要求公开的部门预决算数据只是局本级数据。今年我局按财政部门决算公开要求,公开数据包含下属单位。因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中两年数据增减对比无实际意义,故不再作比对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6707.69   万元。

(一)收入总计  6707.6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089.19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618.50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取得的本级财政非税农业专项及上级部门专项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6707.6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52.54   万元,主要用于2016宜兴茶叶活动经费、发放事改企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和提租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8.70  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补助。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316.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

4.交通运输(类)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经费。

5.其他(类)支出16.5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省级专项支出。

6.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本年收入合计6707.6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9.19 万元,占90.8 %;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占 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其他收入618.50  万元,占   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本年支出合计 6707.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19.18万元,占 73.3  %;项目支出 1788.51   万元,占 26.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089.19  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市农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89.1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0.8  %。

市农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042.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042.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调增支出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96.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6宜兴茶叶活动经费。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调整事改企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和提租补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离退休人员死亡补助。

(三)农林水支出(类)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188.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5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局机关人员工资性调增支出及追加政府项目预算。

2.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888.7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8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性调增支出及追加政府项目预算。

3.科技转化及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9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5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填报口径和预算不一致。

4.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 222 .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填报口径和预算不一致。

5.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填报口径和预算不一致。

6.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

7.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8.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9.农业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填报口径和预算不一致。

10.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追加事业经费。

11.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2.林业技术推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3. 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4. 林业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3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

15.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761.2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308.0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53.2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市农林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89.19  万元。市农林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042.12  万元,支出决算为608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是工资性调增支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761.2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08.0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3.2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 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57 万元,占 “三公”经费的 45  %;公务接待费支出 24.9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业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比上年减少 1.97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没有汇总下属单位,本年没有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5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汇总下属单位,本年没有购置公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0.57 万元,完成预算的  5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公务用车开支。比上年减少 11.0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汇总下属单位,公车改革减少了保有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油、保险、保养维修、自备车补贴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8 辆,比上年减少3 辆。 

3.公务接待费 24.98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外宾餐饮住宿交通等费用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批次, 0  人次。上年没有汇总下属单位,没有外事接待业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4.9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接待批次和规模。比上年增加 17.04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汇总下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内相关部门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请示汇报工作、执行任务、出席会议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33  批次(其中部分活动持续 2-3 天), 1211  人次。主要为接待相关部门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请示汇报工作、执行任务、出席会议的餐饮住宿交通等费用。
市农林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2.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标准。比上年增加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汇总下属单位。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9 个(其中部分活动持续2-3 天),参加会议  552 人次。主要为召开农林牧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业务会议。
市农林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22.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费单独列支。比上年减少25.24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汇总下属单位及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费专项列支。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2个(其中部分活动持续 2-3 天),组织培训 1079 人次。主要为农林牧渔生产技术、新型农民职业技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专业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林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6.0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8.3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8.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3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农林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宜兴市农林局2016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