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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的实施方案
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17-08-11 15:22:5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3829 生成日期 2017-08-11 公开日期 2017-08-11
文件编号 宜教发〔2017〕40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生 分类词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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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成果,加快城乡教育融合的速度、广度与深度,促进校际之间的快速融合,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异,积极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教育共同体建
设的成果,加快城乡教育融合的速度、广度与深度,促进校际之间的快速融合,
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异,积极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教育
领域综合改革要求,按照“重点扶持、试点先行、阶段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共
享、联动、互补、协调和尊重”,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放大和再生,促进集团内
学校“共生共赢”,整体提升办学效益,加快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
程,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推进的原则。根据我市学校布局和办学现状,加强城乡集团化办
学的顶层设计和设点布局,综合各方因素,确定以龙头校为核心,其他校为分校
的教育集团,由点及面,逐步推进。
(二)主体激发的原则。充分保障集团内管理人员与教师在集团化办学中主
体地位,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尊重龙头校和分校在办学理
念、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价值认同,以“双向选择、行政统筹”为原则,
协调市内学校进行组合。
(三)机制创新的原则。各城乡教育集团创造性地制定集团化办学章程,优
化内部管理结构,明确发展规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建
立以共同愿景为灵魂、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团运行机制,
从而打破校际壁垒,缩小校际差距,实现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与合成

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
(四)共享共生的原则。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
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学校办学文化共生等策
略,增强学校“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创建学校的办
学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三、办学模式
采用“1+N”模式,由龙头学校牵头,选择 1~2 所学校作为龙头学校分校。
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加挂“××教育集团”的校牌,分校保留原有校名,加挂
“××教育集团××分校”校牌。各学校法人不变,局核编不变,人事关系不变,
人、财、物保持相对独立。龙头校和分校之间建立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
动、质量同进、文化共建、考核同步的紧密型关系。
四、实施要点
(一)建立决策中心。城乡教育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校长联席会议。校长
联席会议的组成对象为集团总校长、各分校校长以及教育局相关领导等,主要任
务是制订集团办学章程,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明确发展规划,理顺决策、执行、
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建立集团运行机制,同时研究与决策管理制度、师资流
动、质量评价、特色发展、考核奖惩等,追求“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互动,
文化共建,研训联动,质量同进,考核一体,协调发展”的理想局面。
(二)明确领导机制。城乡教育集团实行总校长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集团
总校长由龙头学校校长担任,负责按照确定的集团模式提出动议,并递交最高决
策机构——校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集团分校校长由集团总校副校长兼任,是集
团决策的执行者、实践者、反馈者、创造者,对总校长负责,负责执行并实践校
长联席会议的决策,并在实践过程中,创造性地生成新的措施与方法,同时反馈
实施结果。市教育局相关领导负责对集团运行的指导和协调。
(三)优化管理模式。市教育局将赋予城乡教育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
管理权限。教育集团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建立
并统一管理制度,在文化塑造、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等方
面整体推进,放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集团各学校全方位的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

水平的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学生真正享受到城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优质均衡发
展的成果。
(四)推进教学管理。城乡教育集团内各学校应实行同步的教学管理模式,
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评估、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进度、教研活动、教学质量评
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类考试等方面协调一致,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要促
进优质课程资源共研与共享。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集聚集团内各成
员学校以及社区资源,建设具有本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的开发、共享、
配送机制,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五)加强师资调配。要建立好集团内的教师信息资源库,摸清各学科教师
结构和骨干教师资源。要按照“总量不变、合理流动、促进均衡、共同提高”的原
则,建立集团内干部和教师的定期交流制度,让专任教师在集团内充分交流起来。
涉及集团内教师的调动及长期借用,按局相关文件执行。要创新教师培养新机制、
新方法、新途径,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科研训一体化的集团培训制度,重点
做好上岗三年内教师的培养工作(试用期教师一律先在总校带培一年),市局对
骨干评选指标适当增量后分配到教育集团,由集团内部统筹安排,逐渐形成既“造
峰”又“填谷”的良性发展态势,促进城乡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整体发展。
(六)统一考核奖励。制订城乡集团化办学考核指标,整体评价集团的办学
水平,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
成长、学校持续发展等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
与社区老百姓满意度,作为检验城乡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教育集团内部
要建立统一的办学绩效考核标准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同时建立统一的考核
奖励机制。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优秀指标适当增量后分配到教育集团,由集团内
部统筹安排。分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参照总校的分配原则,根据校情改进
后实施。市教育局将对集团办学进行统一考评,对集团龙头校和“紧密型”分校
在年度综合评估中实行捆绑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根据考评情况对
集团总校长和分校校长实施一定系数增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促进特色发展。教育集团要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结
合起来,注重先进的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城乡教育集团

的文化品牌,在办学理念、学校文化上形成集团的特色。要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
棋的同时,尊重各学校(校区)原有的文化特色,使各校(校区)既有集团共同
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努力形成“一校一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城乡集团化办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教育集团可设集团办公室或秘书处。要引导教育系统上下
高度认识实施城乡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把集团化办学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
重点工作,放在优先发展位置。要充分发挥各集团积极能动性,能根据自身的实
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办学过程中大胆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各科室要强
化职能,加强调研,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成功典型和失败案例进行科学剖析,不
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完善实施方案,通力协作,促进各集团科学发展。
(二)加强投入保障。教育局在经费保障上,要积极向试行集团倾斜,支持
开展试行工作。要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城乡集团化办学中学校领导及骨干教师流
动、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训联动、场地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需要,率先保障集团
分校在活动场所建设、设施设备添置、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缩小与龙头校之间的
差距。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
示范、以点带面,对城乡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推进城
乡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
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城乡集团化办学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 2017 年 8 月开始施行。
 

 

                                                             宜兴市教育局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