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长效管理的意见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09-01 14:02:1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7]110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8-1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防止畜禽养殖新污染源产生,助推“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根据《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控长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源管控,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反弹,确保限适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设备长效运行、养殖粪污及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和谐统一,推动农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管理目标

1、禁养区。实行畜禽养殖禁养。

2、限养区。不再新(改、扩)建畜禽养殖企业,严格控制养殖总量,确保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设备长效运行,养殖场周边环境良好。

3、适养区。落实“以地定畜、农牧结合”生态健康养殖方式,规模化养殖场实现达标治理,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场规模,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准入关;加强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所处区域不同,坚持禁养区不反弹、限养区不增量、适养区无害化的目标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2、科学治理,绿色发展。督促限适养区规模养殖场革新养殖模式、方式,建设“美丽生态牧场”;严格按照《宜兴市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技术规范》建设治污设施设备,确保长效运行,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

3、上下联动,全域共治。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加大对致污单位的惩治力度,确保监管无盲区、处置快反应、惩治立见效。

四、管理要求

1、落实责任,联防联治,严防致污增量。围绕禁止禁养区反弹回养、禁止限养区扩建增量、禁止治污设备擅自停运、禁止出现未批先建畜禽场“四个禁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目标,坚持属地负责、市镇村三级联动,采取常态化巡查、即时性处置、经常化督查的方法,力防新的污染源产生。各镇(街道)要以村为基础,建立日常巡查与信息报送制度(即:组周报、村旬报、镇月报),延伸监管触角,织密监管网络,及时制止、铲除新增污染源。市“263”办公室要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对治污设备擅自停运、新增畜禽污染点源等现象的曝光力度,同时,整合环保、城管、国土、建设、公安等部门力量,对违占、违建和排污畜禽养殖场进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进一步增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震慑力。

2、抬高门槛,加强管制,促进健康养殖。严格禁止禁养区反弹回养畜禽,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禁养区提供检疫服务;支持限养区畜禽养殖场在不扩大养殖规模的前提下开展技改升级,完善治污设施系统,应用生态养殖方式,实现养殖业健康发展;适养区内各乡镇要加强对新建畜禽养殖场的管理,禁止新增小散养殖户,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指导投资者科学制定治污方案,督促投资者严格按要求规范建设并保障长效运行各类治污设施设备;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利用土地消纳,实现种养结合。

3、提质转型,绿色发展,清除产污基础。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关停拆除养殖场开展养殖用地整理复耕,鼓励关停退养养殖场利用养殖用地发展绿色生态种植业,实现转型发展,彻底消除畜禽回潮返养基础;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退养户利用养殖房舍发展其它农业项目或组建农业综合服务组织,建设新型农业业态,使养殖资源得到转型利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镇(街道)村三级管理网络,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网格化管理。市级层面由“宜兴市畜禽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兼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由市农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的方案制定、工作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畜禽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工作协调等。

2、明确职责分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同时,环保、农林、国土、规划、城管、公安、“263”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其中,市环保局负责查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严惩偷排、漏排或擅自关停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在适养区发展符合畜禽产业发展规划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职责;市农林局负责畜禽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生态养殖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属地政府做好退养户转产转型;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畜禽养殖用地管理,严肃查处在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新(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的违法用地行为,合理安排适养区符合环保要求的规模养殖及污染治理配套设施用地;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对适养区发展规模养殖提供选址服务,严把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关;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支持各镇(街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处置私搭乱建养殖房舍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要加强对农村闲置房屋租赁和外来人口管理,防止闲置房屋租赁用于畜禽养殖;市“263”办公室负责绩效检查,曝光管理不到位情况,努力形成强大倒逼压力,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强化责任落实。由市“263”办公室牵头,建立常态化督查制度,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并将各镇(街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263”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违章、违建曝光力度,切实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