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审改办、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09-01 13:54:48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7]116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8-29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审改办、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制定《关于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关于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的实施方案

(市审改办  市政务办  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24号)要求,现就加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加快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开办企业增速提效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审批模式,改造审批流程,充分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人民银行、税务等涉企开业部门数据和资源,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限,实现新设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刻制企业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三个工作日完成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1、一窗收件。着眼压缩审批环节,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多证合一”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办理,将申领营业执照、刻制企业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等环节与企业“多证合一”登记合并办理。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在接收企业设立申请材料的同时,一并告知企业办理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税务发票的相关手续和流程,引导企业同步申请,各部门同步启动预审程序。

2、内部流转。着眼压缩审批材料,按照能减尽减的原则,综合窗口收件时,各部门间所需材料相同的,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由综合窗口人员通过信息技术或者人工手段进行传递。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人民银行、国地税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同步进驻综合窗口,为企业申请相关事项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服务并接受企业申请。

3、一窗发放。着眼压缩审批时限,在前期预审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各自流程作出受理及审批决定,确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含名称预核准0.5个工作日),并由综合窗口一次性将办结后的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及申领发票的相关手续合并发放给企业。

(三)部门职责

市审改办:做好涉及企业注册开业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实现“3个工作日内企业注册开业”目标。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综合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企业设立申请材料,收集后续办理刻制企业公章、开立企业账户、申领税务发票的相关材料,即时流转到对应的部门工作人员;引导企业同步申请;负责入驻部门间的工作衔接;依企业委托负责保管发放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发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不少于两名注册官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统一管理。加快推进名称改革,加快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一步整合内部流程,将企业注册程序再压缩再优化,加快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进程,将相关审批权力全部下放到窗口,除苏发[2016]42号文件列明的三种情形外,确保两天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市公安局:指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统一管理。负责和企业指定的公章制作单位之间的对接,确保公章刻制即到即办,完成公章刻制备案;加快推出在线刻制公章新模式,逐步实现公章刻制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公章刻制备案系统,下载印模并现场完成公章刻制。

人民银行宜兴支行:指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统一管理。负责和企业指定的开户银行之间的对接,力争“当天办结企业开户许可”;加快推出银行电子开户,逐步实现人民银行不再审核企业开立基本账户所需的纸质营业执照等材料;对于需要留存的企业公章印模等资料,采取在线调取电子印模的方式获取。

市国地税部门:指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统一管理。进一步整合内部流程,领取税务发票实现在综合窗口即时办结;在完成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免注册直接登录政务服务网国税旗舰店办理涉税手续的基础上,逐步推出在线申领发票。

(四)保障措施

1、编制企业注册开业服务流程标准。根据“3个工作日内企业注册开业”的改革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压缩简化申请材料,进一步细化明确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尽快编制出台我市企业注册开业服务流程标准。

2、建立集成审批服务模式。按照“服务窗口集成化、服务流程一站式”的要求,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将刻制企业公章、开立公司账户、领取税务发票环节与“多证合一”登记环节合并,引导企业同步申请,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

3、推行审批服务全程代办制。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制”,重视园区、乡镇街道代办员队伍建设,通过发挥代办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全面助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紧迫感,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拿出实招硬招,推动改革工作见真章。

2、强化协作,确保进度。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相互促进,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推进“3个工作日内企业注册开业”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确保尽快实现改革目标。

3、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市审改办牵头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督查工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要求执行不到位、进展明显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问效机制。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全力提速增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关于加快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创新,通过部门联动,整合业务流程,推行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环节明显优化,收件明显减少,效率明显提高,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主要措施

1、一窗受理业务。调整优化现有窗口设置,设立“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行“统一放号、一窗服务、统一受理、一次交件”,在一个窗口接件,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的房屋交易、缴税材料,后台审核并联处理,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内部跑”。优化缴费方式,提供“证书快递送达”的服务。

2、优化服务流程。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直接凭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作为贷款核批预审的材料,贷款预审完成后,申请人凭预审结果至不动产“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申请合同网签、纳税、不动产转移和抵押并案登记,同时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审核授信。权利人领取不动产权证后,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予以放款。

3、压缩收件材料。以房屋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精简合规、不重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对外公布。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只收取“个人收入证明”和“首付流水明细”两件材料,其他材料改为查验;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材料只作查验,不再收取。

4、推动网上服务。相关部门要加快资料移交和存量数据整合,添置必备的软硬件设备,谋划推动不动产交易网上办税、房屋网签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形成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新模式。

5、加强部门合作。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横向沟通,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和范围。住房、税务部门要从业务人员、数据推送及窗口建设等方面协助国土部门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国土、住房部门要加强对不动产测绘队伍的监管,效率和质量兼顾,把关成果审查入库,推动不动产测绘市场化、一体化、标准化。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拆迁、公安等部门要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6、开通绿色通道。国土部门要为实体经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设立绿色通道,即到即办,全业务引导,全过程监督;要为实体经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三)部门职责

1、市审改办:做好涉及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人员等保障到位;指导和督促各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

2、市国土局:组织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国土“四全”窗口公共服务标准化框架体系做好窗口建设,切实保障窗口运转,常态化满足当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不断深化“互联网+登记服务”,构建基于互联网、以不动产登记为核心、覆盖国土资源全业务的网上办事大厅,完整梳理部门内部服务事项,提供网上进度查询、政策咨询、业务预约、登记申请、办理、结果反馈等服务;加快推进登记信息共享。

3、市住房局:参与配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建设,选派专人入驻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一次性收件的要求配合国土部门制作统一的收件材料目录;谋划推动房屋网签网上办理。

4、市地税局:参与配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建设,选派专人入驻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一次性收件的要求配合国土部门制作统一的收件材料目录;谋划推动不动产交易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不见面纳税。

5、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排查并压缩贷款审批过程中的收件材料、审批流程,材料以查验为主,大幅度压缩材料,提升审核效率和放款速度;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衔接,谋划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的建设。

6、各镇(园区、街道):围绕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场所改造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抓紧窗口人员的调配,国土、住房、地税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事权设置、流程设置、办理时限承担相应责任,流程再造,明确措施,狠抓落实。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要主动介入,优化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提升服务效率。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将任务列入年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市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对推进不力、配合乏力,相互推诿造成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3、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解读,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举措和“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成效。

三、关于加快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升各审批环节的服务效能,切实压缩工业项目审批时限,确保5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

(二)主要措施

1、提前介入。各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工业生产建设前期准备,了解项目情况,提供项目服务指导,对相对审批环节进行预先审查,告知企业具体办理流程,引导企业提前做好模拟审批相关事项准备。

2、压缩收件材料。以不动产权属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精简合规、不重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对外公布。

3、加强部门合作。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横向沟通,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和范围,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部门职责

根据我市《宜兴市重大项目模拟审批试行办法》、《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施工图多图联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我市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实行“预审+代办”的工作模式,申办全程实行代办制,由专门代办员负责办理,并按模拟审批流程操作。建设单位应先行启动或完成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基础工作,“多评合一”工作应于40天内完成。立项审批后,5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各责任部门具体工作分解如下:

1、国土审批:土地挂牌方案审批、组织土地招拍挂等。(责任部门:市国土局)

同步进行模拟审批,规划、施工图等进行实质性审查,抗震设防、人防模拟审批,27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建设单位方案调整,则时间另计。

2、立项审批:项目核准(备案)批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3、规划审批: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转换)。(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4、多图联审合格证(文件转换)。(责任部门:市建设局、消防大队、气象局;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同步: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文件转换)。(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5、合同备案:施工、监理、检测合同备案。(责任部门:建设局;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

6、人防审批:人防工程审批(文件转换)。(责任部门:市人防办;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7.建设审批:质监登记、安监备案、施工许可证等。(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办结期限:6个工作日)

对于在既有土地上实施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模拟审批结束后可以直接办理正式立项审批手续。技改项目参照执行。

要积极探索区域性整体评价工作机制。在“多评合一”基础上,以园区为责任主体,对相关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雷电灾害、文物保护等评估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并由园区购买服务,承担相关评估费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要克服各种束缚,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事权设置、流程设置、办理时限承担相应责任,流程再造,明确措施,狠抓落实。

3、强化监督考评。对行政审批实行定期评价,以社会满意度为主要评判标准。市审改办要牵头组织对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推进不力,配合乏力,相互推诿造成工作任务未完成或明显滞后的部门,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企业注册开业“一窗办理”流程图及材料清单(略)

2、“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服务流程图(略)

3、“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提交材料清单(略)

4、一般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办理所需材料清单(略)

5、既有土地工业项目申办施工许可证流程图(略)

6、新申请用地工业项目申办施工许可证流程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