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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10GW)高纯度晶体硅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本站    日期:2017-10-31 10:02:3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5169 生成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7-10-31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污染,生态 分类词 环保,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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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对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10GW)高纯度晶体硅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对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10GW)高纯度晶体硅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报送的由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5万吨(10GW)高纯度晶体硅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专家技术评估意见及相关文件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意见(宜开发区经函(2017)014号)、《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述内容建设。

本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租用原有闲置车间21432 m2,依托部分现有基础设施,对原有废水处理系统、纯水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并新增部分生产设施,建设金刚线切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74万元。项目的产品类型、规模、生产工艺、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必须与《报告书》内容一致,即形成年产单晶硅片10GW(20亿片)的规模。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厂区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综合利用”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做到无生产性氮磷废水产生,清洗机稀排水经厂内1#一体化净水器处理后回用作脱胶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回用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内2#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同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采用3#污水处理装置)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3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宜运河;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纯水制备用水,间接循环冷却排水和纯水制备浓排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排放,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项目工程设计中,应按《报告书》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方案,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并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各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要落实好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标准(其中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5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

3、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必须妥善落实处置单位;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处置、转移、运输等必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落实台账资料等相关措施,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管理,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逐项落实场地防渗措施,落实厂区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厂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止事故废水外溢。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做好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与联动,确保环境安全。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在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废水收集池前必须设置流量计。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雨水管网排放口的日常监督管理。

7、按照《报告书》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设定依据严格执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8、生产全过程必须严格按清洁生产要求,实施废物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在工程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原则同意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10GW)高纯度晶体硅材料产业化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按照《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核定量执行。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宜兴市环境监察局及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办负责。

七、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同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

项目代码:2017-320282-38-03-531846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