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镇突出四项要求开展“控源截污”
来源:市万石镇
发布时间:2017-11-13 09: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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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5349 | 生成日期 | 2017-11-13 | 公开日期 | 2017-11-1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万石镇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乡镇,污染,节能减排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环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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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控源截污”两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体工程的组织与推进。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指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到工作一线,协调化解施工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工作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控源截污”两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体工程的组织与推进。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指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到工作一线,协调化解施工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工作责任,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完成到位。二是注重协作,形成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会商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协调会,每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程推进情况。三是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负责对镇“控源截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镇负责对各村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农户出户改造率各村必须达96%以上,镇根据市级验收考核情况,对各行政村实施奖励。四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控源截污”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治污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