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5519 | 生成日期 | 2017-11-27 | 公开日期 | 2017-11-2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公开,政策 | 分类词 | 综合,文秘工作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近日,我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业务在市民中心住房窗口正式上线并完成首笔业务。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是指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自愿委托托管机构代收交易资金,在交易完成后,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交易资金,买方领取不动产产权证明的行为,实现一手交房一手交钱,旨在清理存量房交… |
近日,我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业务在市民中心住房窗口正式上线并完成首笔业务。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是指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自愿委托托管机构代收交易资金,在交易完成后,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交易资金,买方领取不动产产权证明的行为,实现一手交房一手交钱,旨在清理存量房交易市场乱象,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
交易的买卖双方通过银行贷款业务初审后,到市民中心住房局窗口申请进行交易资金托管,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协议及托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买方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在到达指定托管账户后,买卖双方就可在市民中心的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在完成过户登记后,银行将托管的购房款及时划至卖方指定账户,本次存量房资金托管业务即告完成。
宜兴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秉承免费原则,银行贷款优先放贷,确保了存量房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交易资金的安全,真正做到了“钱证两清”、防范风险,为交易群众提供安全的保障和切实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