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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规划局 时间:2017-12-29 10:23:2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6184 生成日期 2017-12-29 公开日期 2017-12-29
文件编号 宜规〔2017〕1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机关事务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政治 分类词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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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人民政府: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完善法制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局协调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部署落实年度计划。年初,对照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规划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为全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严格执行重大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大力推进规划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1)局党务政务决策上坚持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局务会议,集体商讨党务政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2)局规划业务工作上,规划编制注重现场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进行讨论,涉及制定或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的,真正实施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在规划许可审批中,健全审批程序,坚持建设方案集体会审制度,所有规划、建筑、市政设计方案集体讨论;批前批后,坚持规划公示制度。(3)在规划执法工作中,完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违法建设处理制度,实行违法案件定性会审制度,健全执行制度。(4)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作用。

二、依法编制规划,科学引领城乡发展

1.推进《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的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总纲。宜兴作为省级城市总体规划改革试点,规划期限由2030年延伸至2035年,根据改革试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相关规划内容。目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已经编制完成,10月份已提交人大审议并通过。

2.深化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为进一步科学指导东氿新城的规划建设,组织完成了《东氿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东氿新城东侧地区规划研究》,以加强滨水地区城市空间特色的打造。为方便市民步行锻炼和绿色出行,多次组织开展现场调研,编制完成了《团氿健身步道详细性规划》。完成了《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规划通过对城区部分停车设施进行立体化改造、新建停车场等方式,计划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丁蜀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加快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专项规划编制,深化细化总规用地和空间布局。

3.完善景区规划。为进一步详细划定太湖风景名胜区阳羡景区保护范围和适度开发范围,启动了《太湖风景名胜区阳羡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从而更加科学、全面、有效地指导未来景区的可持续建设发展,现该规划已完成初期编制成果。按照省太湖办要求,结合太湖风景名胜区阳羡景区内的实际地形地貌,开展了标界立桩工作,完成了81个界碑界桩的实地点位勘测。

4.推进城乡统筹规划。为强化规划先行,组织编制张渚、湖㳇镇总体规划,形成了初步成果。为彰显乡村特色风貌,帮助各镇选择一个特色明显的自然村编制村庄规划,用典型示范推动各乡镇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太华村、芙蓉村和城泽村等12个村庄的编制工作已完成中期成果。

三、全面梳理职权,更好提升管理效率

1.审查公示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划许可、实施管理、检查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下属规划办在规划许可权力上的权限范围和运行工作。权力清单经上级审核确认后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告知办事相关信息。

2.完善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制定印发了《宜兴市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补充规定》、无锡市《<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的补充规定(三)》等制度,及时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修订完善了《项目方案审批会签制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和《局系统档案资料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3.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为全面提升各审批环节的服务效能,按照“3550”工作要求,在落实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采用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推进项目审批成效,有效的解决了各审批事项之间互为前置审批时间长的问题。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采用“不见面”、“见一次面”审批、网上审批、许可证快递邮寄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最大限度提高了审批效率。截止11月份,共办理“一书两证”1113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7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36份。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打造网站、项目现场和规划展示馆“三位一体”公示平台,及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类规划进行公示、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登记制度,规范内部流程,体现程序痕迹,落实科室责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严格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四、升级管理软实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1.数字化夯实规划基础性工作。一是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入库工作。在去年完成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地下管线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管线总入库数据为6936.4公里,为各管线权属单位出图268份,管线数据更新入库40.7公里。二是推进基础地形图测绘全覆盖工作。对宜兴市云湖及茗岭地区开展了1:1000航测成图及地形图测绘,现已完成云湖、茗岭地区80平方公里地形图测绘入库工作。太华、张渚150平方公里的测绘,其中50平方公里数字化成图已经完成。

2.信息化统筹项目全过程管理。开展“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建设,目前该系统已进入试运行,实现了所有规划审批项目数据系统内共享,畅通审批各环节、各科室之间信息,程序上相互协同,行动上相互监督,确保规范操作,减少规划审批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提升规划编制质量与审批、监察效率。

3.常态化加强队伍建设。(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在规划执法和管理中充分发挥敢担当、重实干的表率作用。(2)全面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文件形式出台了下一阶段内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计划,召开学习交流会等,指引各项工作的开展。(3)分解执行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和业务科室学法培训4场次,购买相应书籍填充图书室,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新领证人员考试,积极参加市法制系统和行业条线的各类培训。(4)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一是邀请市纪委马南新副书记来我局做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二是组织全局人员参观了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教育,开展个人自查和科室互查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梳理薄弱环节和职务犯罪风险点近20项,加强自我教育和学习。

五、广泛接受监督,规范日常执法行为

1.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监督。今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全面深入巡察,反馈了三大方面13个主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步骤,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局干部职工从意识到行为都得到了再教育、再锻炼、再提高。

2.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监督。针对我局发生的案件,市检察院以办理实际业务为依托,有的放矢地提出了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切中要害,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深刻反思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落实整改,严厉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行为。

3.切实应对法律救济途径监督。今年我局有行政复议1件,裁定驳回1起,行政诉讼3件,一方面积极做好应诉工作,加强规划宣传,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另一方面,更好地鞭策在规划审批和管理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要求。

4.严格接受政府法制监督。及时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积极创建“规范执法示范点”,认真参与执法案卷评查,对照反馈建议,认真做好整改和汇报,侧重学习优秀做法,优化说理式执法文书和执法过程。

5.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监督。今年共办理“两会”提案、批评建议44件,其中主办件10件,协办件34件,按时办结率为100%,现场走访率和答复满意率都为100%

6.主动拓展社会监督。聘请“市民规划师”,参与重大规划讨论,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积极参与“12.4”法制宣传等活动,主动宣传规划法规同时促进自身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做好规划编制意图和阶段性成果公示,截止11月份,完成网站咨询、答复和公示等共535条,其中12345市民热线138条、规划公示181条、市长信箱51条。

7.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一是行使法规监督,按季度开展审批项目上报核查工作,对公开信息、重大审批事项及规划管理系统建设等加强法制审查。二是建立和完善批后跟踪管理台账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批后管理。三是针对各种途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细化整改目标,完善长效管理和检查考核机制。

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1.继续深化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完成《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编制成果的报批,会同编制单位一起,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使其真正成为指导我市未来城乡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控规修编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实现控规全覆盖。结合宜兴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相关要求,将逐步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等专项规划的修编,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体系,逐步打造出宜居环境。

2.切实加强城乡统筹规划管理。推进村镇建设规划,继续做好各镇重点村和特色村的村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村镇各类规划方案的审批。按照《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有序开展好建房管理工作。加强景区规划管理,全面梳理宜兴阳羡景区资源,完成《太湖风景名胜区阳羡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完善宜南山区内部交通配套设施及接待设施规划,推动茗岭、湖㳇国际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不断提升规划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重要地块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与管理,做好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保障服务工作。

3.不断延伸法制监督触角。坚持依法进行和强化职能的基本原则,做到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基础上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规范,强化对规划执法和管理活动的监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结果运用,确保依法正确行使职权,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违法乱纪。

4.持续推进“阳光规划”建设。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提升规划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密切与社情民意的积极互动,建立广泛的城乡规划社会监督机制,在规划审批中实行审批集中决策和“批、管、验”分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创新拓展公开载体,实行多种形式的规划公示,全面促进规划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宜兴市规划局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