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0051 | 生成日期 | 2018-01-03 | 公开日期 | 2018-01-0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旅游园林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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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2017年宜兴市旅游监察大队共接收市民和游客来电来信127件,其中涉及旅游投诉28件,咨询及其他99件,办结率100%。现将全年旅游投诉情况公告如下:一、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全年正式受理旅游投诉28件。类 别正式受理投诉件数办结件数办结率2017年(件)2828100%二、旅游投诉分类情… |
2017年宜兴市旅游监察大队共接收市民和游客来电来信127件,其中涉及旅游投诉28件,咨询及其他99件,办结率100%。现将全年旅游投诉情况公告如下:
一、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全年正式受理旅游投诉28件。
类 别 |
正式受理投诉件数 |
办结件数 |
办结率 |
2017年(件) |
28 |
28 |
100% |
二、旅游投诉分类情况
全年正式受理国内游26件、出境游2件。
类 别 |
总数 |
国内游 |
出境游 |
2017年(件) |
28 |
26 |
2 |
三、旅游投诉处理办结情况
全年办结投诉中,以经济方式处理的共10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2110 元。
类 别 |
总数 |
国内游 |
出境游 |
经济补偿处理(件) |
10 |
8 |
2 |
经济补偿金额(元) |
22110 |
21310 |
800 |
四、被投诉对象情况
全年受理对景点投诉17件,占投诉总量的60.71%,主要为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景区管理不规范、收费项目公示不到位等;对旅行社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35.71%,主要涉及约定行程与实际不符、服务质量差、变相低价游等;对饭店投诉1件,占投诉总量的3.57%。经过旅游监察大队协调以及旅行社、景区质监机构、饭店沟通处理,上述投诉均处理完毕。
类 别 |
旅行社 |
景区(点) |
饭店 |
购物争议 |
件 数 |
10 |
17 |
1 |
0 |
五、有关建议和提醒
1、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收费项目及优惠政策应公示到位并按要求执行;要高度重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培训与提升工作,为游客提供标准、优质服务,努力提升游客满意度。
2、旅行社应始终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真实宣传,合理定价,规范合同,提升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游客权益,保持全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3、市民出游要擦亮双眼,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正规旅行社,谨防“回馈客户”、“活动奖励”等诱骗消费陷阱。出游前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出游中要注意安全防范,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时,要冷静对待,注意留存证据,做到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做文明旅游正能量的传播者,共同营造全社会健康、文明、和谐、快乐的旅游环境。
宜兴市旅游监察大队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