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6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1-05 15:48:01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7]153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16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6日

宜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7-2030年)

第一章   

第一节  前  言

1、面临形势。水产品是“菜篮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水产养殖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养殖产能稳步提高,“吃鱼难”已成为历史,水产品消费需求引导着养殖业由注重量的扩张向注重量质并举转变。

同时,淡水人工养殖水产品的快速扩张与着重追求产量提升的偏面导向,使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不断增多。虽然在生产过程中考虑到渔业生产安全大多不利用外源水补水,但就过量投饲致养殖尾水富营养化矛盾日益突出,给渔业生态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水产养殖,尤其是内陆水产养殖已到了必须进行调整改革的关键时候。

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已为社会各界共知、共盼、共识,高密度、高投入、高能耗的养殖生产模式已不适合当前发展形势,迫切需要低碳、清洁生态渔业的发展来提升渔业质量品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实现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宜兴地处太湖上游,特殊的地理位置与脆弱的生态承载力要求合理区划渔业布局,调整水产品种结构,革新渔业生产方式,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健康生态养殖,并通过产业延伸拓展、一二三产融合,在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同时,实现渔业经济的持续增长。

2、编制背景。自2007年太湖暴发水质性水危机以来,各级对环太湖地区的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宜兴作为毗连太湖上游地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自然而然成为各级关注的重点,应当且必须对原有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作重大修改。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精神,要求各地在2018年前重新编制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3、目的意义。科学区划定位,指导技术革新,转变生产方式,指明辖区内水域滩涂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方法路径,在向市场提供更多优质水产品、确保渔业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同时,保障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加渔民收入。

第二节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5、《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与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7、《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8、《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9、《江苏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10、《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

11、《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

12、《无锡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2~2020年)》

13、《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14、《宜兴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第三节  目标任务

1、规划期限。2017~2030年

2、规划目标。根据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要求,结合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特殊需要,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围绕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和消费需求,深入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调整养殖布局、品种结构和生产模式,转变经营理念与方式,力争到2030年在宜兴建立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品安全、产出高效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3、重点任务。

(1)科学区划布局。坚持“生态保护引领区”和最佳宜居城市建设目标,贯彻环保优先理念,落实“水十条”、“土十条”要求,以确保饮用水安全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为宗旨,将辖区内的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明确区域界址,加强区划管理,落实区划责任,禁养区逐步退出水产养殖,确保渔业生态安全。

(2)改善养殖条件。加强非禁养区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连片集中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构筑养殖尾水净化体系,完善内循环系统,切实提高养殖尾水净化能力,确保养殖废水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达标排放。到2030年,全市水域滩涂养殖池塘标准化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养殖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调优产品结构。着力调整养殖结构,降低投饲性鱼类养殖比重,适度提高花白鲢、虾蟹等对水质要求高、需饲量小的养殖占比,不断改善养殖环境。支持历史性内塘根据市场需求,在确保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发展高效特种水产养殖,提高养殖收益。严格控制非饮用水源水库塘坝养殖品种,适度发展非投饲性净水养殖,发挥其净水作用。到2030年,建立起生态良好、品质优良、经济高效的生态渔业产业体系。

(4)转变经营方式。引进扩繁生态养殖技术,调整优化养殖品种与模式,由以追求养殖产量为主向追求量质并举转变,加快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的现代水产养殖业。大力发展“三品”水产品生产,加强渔业投入品监管,鼓励水产养殖业主主动参与“三品”认证,不断提高“三品”占比,向市场提供更多高品质水产品。创新营销业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休闲渔业,加快渔业一二三产融合,提高水产养殖效益。

(5)促进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影响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各种因素,加强风险管控,及时调整养殖布局与养殖结构,引进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在提高水产品质量品质的同时减少养殖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加强养殖水域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改善渔业生态。加快养殖技术革新、创新,应用生物工程技术、信息工程技术,实现养殖环境的智能化监测控,落实优质水产品养殖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节  基本原则

1、多规融合,合理区划。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发展、土地利用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等规划有机结合,合理确定可养殖区边界,在遵守各种法律的基础上,划定三区范围,并保障养殖区能长期稳定。

2、生态优先,优化布局。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明确功能定位,合理区划布局,革新养殖方式,美化养殖环境,严控养殖废水排放。应用先进技术装备,保障养殖安全,提高产品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

3、科技先导,提质转型。坚持多效合一,应用现代科技,突破传统养殖理念与方式,实现从重量的积累到量质并举的转变。突出强化规划执行,严格行业监管,落实属地责任,保护渔民合法权益。

4、丰富业态,科学发展。不断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新业态,拉长加粗产业链,支持建设养殖小区,发展精深加工,开发休闲渔业,推广电子商务,促进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形成“一村一品一店”特色渔业镇(村),实现渔业科学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宜兴市域内所有水域和滩涂,包括水库塘坝等(不包括太湖、滆湖等国有水面及利用耕地开挖的鱼塘)。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分析

1、水域滩涂资源状况。宜兴市属沪宁杭三大城市的几何三角中心,全境1996.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627.47平方公里。南北地貌特征差异分明,南部为丘陵山区,北部为平原圩区。东临太湖,北嵌滆湖,境内有东西团氿,河荡众多,河流纵横,池塘密布,是典型的“鱼米之乡”。南部山区有大中型各类水库,以及众多的蓄水池,具备发展优质渔业和休闲渔业良好的基础。

2、自然气候条件。本市属太湖流域水系,西部有高淳、金坛、溧阳客水流入,所有河系均由西向东汇入太湖。境南为南溪河水系、东北部为太滆河网、西部为氿滆河系。地表水资源由本地径流和过境客水组成,年降水量约1200毫米,降水总量20.5亿m³,年蒸发量756.4毫米,总蒸发量13.3亿m³,径流总量7.18亿m³,客水过境量约18..94亿m³,年入太湖水量19.94亿m³,属丰水地区。

 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温偏高,雨水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6℃左右,日平均气温超15℃有6个月左右,水文条件比较适合温水鱼类和虾蟹等水产品养殖。

自然水域酸碱度6.5~7,溶氧白天平均8mg/L,夜间平均5mg/L;水质矿化度为100~200mg/L,总矿化度小于1.5mg当量/L;主要离子以HCO3-为主,占阴离子总量的65%,依次为SO42-占22%,Cl-占12%。阳离子以Ca2+为主,占阳离子总量的48%,其次为Na+Mg2+K+。高锰酸盐指数5.6,化学需氧量18mg/L、总磷0.2mg/L、总氮1.1mg/L。

3、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宜兴属于水网地区,水质透明度常年在30~50cm,夏季浅绿色,呈日夜变化,冬季无色略带浑浊,浮游植物种类众多,主要有蓝藻、硅藻、绿藻、隐藻、襙藻、金藻。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平均约1000kg/亩。

浮游动物。主要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桡足类、毛颚动物和被囊动物。

底栖动物。主要有河蚬、菜蚌、褶纹冠蚌、三角蚌、环棱螺、光滑狭口螺、中华圆田螺、水丝蚓、颤蚓、淡水沙蚕,其中河蚬、环棱螺、菜蚌平均存在量100~200 kg/亩。

水生维管束植物。主要有芦苇、苦草、马来眼子菜、聚草、轮叶黑藻等,这些水草群落既是水生动物生长、繁殖的良好栖息场所,也是多种鱼类的植物性饲料。

鱼类资源,主要有鲤鱼、鲢鱼、鳙鱼、鲫鱼、草鱼、青鱼、团头鲂、鲌鱼、银鱼、麦穗鱼、梅鲚鱼、鳑鲏、黄颡鱼、乌鱼、黄鳝和泥鳅等,种质资源丰富,大多数鱼类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开展人工养殖与本地水域环境、气候条件有着天然的适应性。

4、水域环境状况。宜兴径流客水多,降雨量大,外河水体流动快,交换量大。境内滆湖、东西氿,以及河荡水草丰茂,水体自净能力强,总体上水源质量良好。近年来,通过畜禽整治、生态修复、关停污染企业等控源截污措施落实,水体环境明显好转,主要河流水质已稳定在Ⅲ类水标准,仅总氮个别指标未达到地表水水质要求。

5、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估。宜兴水产养殖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适宜,水域环境良好,经济基础较好,历来是苏南地区最重要的水产养殖区域。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宜兴水产养殖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养殖经验,具有较高的养殖技术,同时水产养殖池塘的基础设施日益得到改善,具备高产高效养殖的条件。根据现有的养殖基础和外在的有利条件,宜兴水域滩涂承载力要高于一般性养殖地区。鱼池承载力1300~1500kg/亩,蟹池承载力120~150kg/亩。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1、水产养殖发展现状。2016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20.8万亩(包括历年来产业结构调整中利用耕地开挖的鱼塘),其中池塘17.8万亩,湖泊、河沟等3万亩。主要养殖类型为常规鱼和河蟹两种,常规鱼面积6.7万亩,河蟹12.4万亩,其余黄颡鱼、鲌鱼和青虾等特种水产1.7万亩。水产品产量7.31万吨,其中鱼类产量6.05万吨、河蟹 9510吨。

2016年宜兴市水产养殖面积分布表

单位:万亩

西

20.8

0.17

0.19

3.0

2.98

2.11

2.01

3.45

4.12

0.14

0.19

0.29

0.3

1.16

0.49

0.19

常规鱼养殖是宜兴的传统养殖模式,主养品种为团头鲂(鳊鱼)和鲫鱼,经过近30年的发展,形成了有地方特色的鳊鲫鱼养殖模式,主要养殖区域以和桥镇养殖面积最大,达2.4万亩,其次分布于官林镇1万亩、高塍镇0.7万亩、徐舍镇0.45万亩。池塘主养鳊鲫鱼目前平均产量达到1300kg/亩。

河蟹重点养殖区域为徐舍镇1.5万亩、官林镇1.9万亩、杨巷镇2万亩、新建镇1.7万亩、和桥镇1万亩、高塍镇3.3万亩,养殖方式采取种草、投螺、微生物制剂应用和水体增氧等措施,创建良好的河蟹生长环境,兼顾养殖规格和产量,生态化养殖达到一定水平。近几年,全市河蟹平均养殖产量达到120kg/亩。

2、目前养殖布局。宜兴水产养殖主要分布三个区域:沿滆湖养殖区、西部圩区养殖区、沿太湖养殖区。

沿滆湖养殖区:包括官林、和桥、高塍三镇,养殖面积10.5万亩,其中池塘连片面积7.5万亩,是全市最重要的水产养殖基地,技术集成、养殖水平、经济效益都较高。

西部圩区养殖区:包括徐舍、杨巷等镇,养殖面积7万亩。多为开挖池塘,分布于水网之间,水源丰富,养殖品种多样,但农户间养殖水平参差不齐。

沿太湖养殖区:包括周铁、丁蜀、新庄、芳桥等镇(街道),养殖面积1.9万亩,临近太湖,野杂鱼、糠虾等生物饵料资源丰富,是青鱼、乌鱼、黄颡鱼、鲌鱼等传统优质品种养殖区。

3、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宜兴地处宁杭生态经济带的中心节点。随着高铁时代的到来,宜兴已成为沪宁杭、苏锡常半小时经济圈的核心。自2017年江苏省开始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将宜兴建设成为“生态保护引领区”,对水产养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6年,宜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77.7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7.86亿元,取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65亿元,位列第十六届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第六。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86.58亿元,其中渔业产值17.8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0.63%,水产养殖业在地域农业经济中点有重要地位。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宜兴水产养殖业在稳定养殖面积的基础上,根据“绿色发展”的总要求,将着力在结构调整上下功夫,支持滤食性鱼类和对水质要求较高的特种水产养殖发展,积极发展休闲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努力实现产品优质、生态良好、经济高效的现代渔业。

4、水产养殖前景预测。水产品是人类膳食结构中优质蛋白质摄入的主要内容。我国人多地少,利用水域滩涂发展水产养殖业,增强食物供给,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的一条可举之路,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长期保持较高的市场需求。同时,随着全球海洋渔业资源持续衰减,捕捞产量萎缩,给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注入了更加强劲的动力。

宜兴水产养殖面积居苏南地区前位,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长三角地区水产养殖面积呈不断萎缩之势,而与之对应的则是人口众多,经济生活水平高,是水产品的巨大消费市场,给我市水产养殖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为水产品供应基地的地位日益突出。经过多年的发展,宜兴水产养殖和经营达到较高水平,新技术、新品种广泛应用,养殖效益较好,为今后的发展积累了技术、资金和人才基础。

宜兴市发展水产养殖优势明显,同时也存在多个制约因素。一是养殖空间受挤压的力度持续加大。二是部分养殖区的沟渠、道路等配套设施尚不完善,与现代养殖业发展的要求不相匹配,特别是集中连片养殖区。三是基层渔业专技人员出现断层,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日益严重,与现代新兴渔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第八节  水域滩涂发展的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牢固确立“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绿色发展新思路,合理区划布局,加强基础建设,革新生产方式,加快渔业一二三产融合,促进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渔业,把宜兴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基地。

1、科学区划布局。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环境承载实际,将宜兴境内水域滩涂(太湖、滆湖省管湖泊除外)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行“一张图”管理,实现水产养殖资源的最优化配置,稳定渔业发展基础。

2、加强基础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业主主导的方式,加快推进适养区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引进现代工厂化养殖设施装备,适度配套休闲渔业设施,美化养殖区域环境。加强水产市场、技术培训、分拣包装、冷藏保鲜等渔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水产养殖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养殖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设立养殖水排放监测点,对养殖用水排放实施实时监控。

3、推动科技进步。加快新品种引育、新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广、新装备武装等渔业“四新”步伐,紧跟市场适时调整养殖结构,利用设施提高养殖安全水平。普及推广物联网技术,开发鱼病远程诊疗技术与业务,促进精准渔业发展。到2020年、2025年、2030年,全市水产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80%、90%和95%。

4、革新养殖方式。围绕提高水产品质量品质和创建“生态保护引领区”的要求,应用生物工程技术,积极发展生态养殖,推动水产由注重量的扩张向量质并举转变,向市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鱼类产品;加快 设施化改造,核定不少于10%的面积建设养殖尾水净化池塘,构筑内部循环体系,鼓励发展循环水养殖,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5、强化质量管理。切实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全面推行鱼饲料、鱼兽药实名制销售,完善销售使用台账制度,加强鱼兽药市场监管,严禁违禁添加剂和鱼兽药的销售和使用。加强水产品质量检测,完善检测体系,落实检测责任,实现产地检测检验常态化。大力发展“三品”生产和认证,到2020年、2025年、2030年全市“三品”水产品占比分别达到65%、70%和90 %。

6、创新经营机制。加快现代渔业建设,充分利用水域滩涂优美生态环境和特种渔业资源,发展休闲渔业;支持重点水产养殖集中区建设水产品交易专业市场,促进水产商品转化;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应用“互联网+”,大力发展网络营销,不断提高水产养殖业的生产经营效益。到2020年、2025年、2030年全市高效设施渔业占比分别达到40%、60%和80%。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禁止养殖区

(一)类型

1、横山水库、油车水库、龙珠水库和西氿等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区域;

2、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的宜兴市域内一级保护区(一级管控区)水域,包括阳羡景群、国山景群、座神山景群、横山水库景点的核心景区;

3、东氿、团氿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4、渎边公路以东区域;

5、河、湖、荡行洪通道水域和通航河道水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二)管理措施

1、禁止水产养殖。

2、属地政府和管理单位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法,确保不发生人工养殖行为。

第十节  限制养殖区

(一)类型

1、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的二级保护区(二级管控区),包括龙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宜兴国家森林公园、太湖(阳羡景区)风景名胜区、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油车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区等一级管控区以外的区域。

2、渎边公路以西至太湖沿湖岸3公里缓冲带水域。

3、其他内河支浜、自然水域和及其他非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塘坝。

4、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限制养殖的区域。

(二)管理措施

1、不得新增和扩大养殖规模,落实控制性放养措施,所有内河支浜不得从事人工养殖,其他水域应放养以滤食性为主的鱼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利用鱼类改善水质的水域,应严格控制放养品种、数量和投入品,加强养殖过程监管,力控养殖产污量。

2、采用生态养殖模式,配置养殖尾水净化蓄水池,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工业化循环水养殖,实现水产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3、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十一节  养殖区

(一)类型

宜兴市域内除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水域、滩涂(不包括太湖、滆湖省管湖泊)。

(二)管理措施

1、科学确定养殖基数,引导调整养殖结构与养殖模式,推广渔业科技,指导养殖农户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落实《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严肃处理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

2、鼓励池塘养殖区发展工厂化设施养殖和其他稻田综合种养,支持发展生态养殖,调整优化养殖结构,提高净水养殖占比,落实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构筑生态循环体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节  加强组织领导

1、宜兴市人民政府总体负责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强化规划执行,制定支持保护水域滩涂水产养殖发展政策,严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保障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互促共进。

2、宜兴市水域滩涂水产养殖规划落实由宜兴市农林局具体负责。规划区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道)共同管理,水利、国土、环保、规划、城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镇(街道)属地负责,有效保障规范落实。

3、宜兴市农林局负责规划执行的具体业务指导,加强生态养殖技术培训,服务水域滩涂水产养殖业发展,组织资源力量支持水城滩涂养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产养殖产业转型升级。

第十三节  强化监督检查

1、农林、水利、国土、环保、规划、城管、市场监管、财政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合力加强宜兴市域水域滩涂用途管制与使用管理规范,强化标准制定与落实,严格行政执法,有效保障水域滩涂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2、切实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生态保护,由环保部门会同农林部门加强养殖水体与养殖尾水排放监测,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处罚措施,有效落实养殖用水排放标准。

3、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依照《市政府关于同意换发水域滩涂使用证的批复》(宜政发[2014]158号)、《宜兴市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宜农林[2015]20号)文件,对符合条件颁发养殖许可证的水域,按照实地踏勘,详细调查,公示和报批等程序进行。禁养区,限养区原则上不再发放养殖使用证。

严格禁止变更养殖区功能,确实需要变更的由养殖生产者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没有履行报批手续的,养殖区功能实际发生了变更,限期恢复原有功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进一步宣传渔业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养殖生产者依法生产的自觉性。宜兴市农林局开展渔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生产单位执法检查,打击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渔业投入品的犯罪行为;开展非法捕鱼和危害养殖生产者权益的执法检查,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

第十四节  完善生态保护

1、进一步宣传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全面推进全市生态养殖的发展。

2、加强养殖污染防控。对外河水源分段布点进行监测分析,加强预警防控机制。重点关注水产养殖水域污染事故,一旦发生立即介入,排查污染源,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3、开展养殖排放监测工作。现阶段养殖水体监测主要以无公害基地水样抽测为主。2020年前开展养殖尾水监测排放试点工作,2025年前在重点养殖区落实先监测后排放工作,2030年前进一步扩大监测排放范围,有效控制水产养殖面源污染。

4、示范减排技术。针对宜兴市常规鱼养殖规模偏大的特点,引导常规鱼向特种水产方向转化,降低养殖产量,降低饲料投入量。

开展常规鱼养殖尾水收集、净化、回用试点工作,开展常规鱼鱼池有效种植水生植物试点工作。开展河蟹养殖全程水草控制技术研究,提高养殖中后期水草生长质量,增强蟹池后期水质自净能力。试点推广鱼(蟹)稻共生技术。

示范推广工业化循环水养殖,2020年前完成多个点的试验示范工作,2025年前在重点养殖区加以推广。

第十五节  其他保障措施

1、开展舆论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参加各类农产品展览会宣传宜兴水产的优势,扩大宜兴水产品的知名度,促进对外销售。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宣传,加深全社会对宜兴水产养殖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规划内容的了解,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宜兴水产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提高市、镇两级渔技员的业务水平,通过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解决目前出现的专业技术人员断层问题。加强对养殖基地、广大养殖户的培训,通过科技入户等途径,进一步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水平。

3、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将水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开展对重点水域、无公害基地、出口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加大对产地水产品和市场水产品质量的检测力度。逐步推进水产品市场准入和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步伐。

4、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水产品销售经纪人队伍,加快建设本地水产品批发市场,扶持发展扩大水产品网上销售。

5、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水产养殖业,促进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项目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强化重点基地建设。加强政府对一些全局性、关键性能明显促进水产养殖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章   

第十六节  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宜兴市农林局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不可抗力或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宜兴市农林局提出修改方案,报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第十七节  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宜兴市水产养殖主要水域现状示意图(略)

2、宜兴市水产养殖主要功能区规划示意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