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5614 | 生成日期 | 2018-01-05 | 公开日期 | 2018-01-0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体育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运动员,教练员,运动会,比赛,馆所 | 分类词 | 商业,体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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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所属机构:市体育局事项类别:行政审批-许可法定时限:25承诺期限:20办理地点:宜兴市政府七号楼141联系电话:0510-87986132 监督电话:8798613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7:00收费标准:… |
所属机构:市体育局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许可
法定时限:25
承诺期限:20
办理地点:宜兴市政府七号楼141
联系电话:0510-87986132 监督电话:8798613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7:0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指南
1、申请条件
1、业务和活动范围必须符合发展体育事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并遵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2、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关键业务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由体育专业技3、有与所从事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体育场所和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办理材料
1、《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表》;2、章程草案(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和程序;3、从业人员中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运动成绩证明、运动技术资格证书);4、场所和设施、设备、器材情况的说明;5、有关合同或协议书副本(含房产证明、场地租赁协议、承包合同、聘书或委托书等)
3、办理流程
请将下列申报材料送交市政府七号楼房41体育局进行办理: 1.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表; 2.章程草案; 3.从业人员中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场所和设施、设备、器材情况等说明; 5.有关合同或协议书副本(含房产证明、场地租赁协议、承包合同、聘书或委托书等);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行办理的证件。
4、设定依据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