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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8-02-06 15:22:2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0592 生成日期 2018-02-06 公开日期 2018-02-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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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目 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一般…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地区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制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落实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镇(园区、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各类规划执行情况。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四)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责任。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各类权属纠纷。落实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对上报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初步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承担上报审批的改制企业中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七)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加强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组织实施全市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十一)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规范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完成国家、省、市各级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二)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培训和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挂“宜兴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和耕地保护科(挂“调控和监测科”牌子)、地政地籍科(挂“测绘管理科”和“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组织人事科、不动产登记科。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宜兴市国土资源局环科园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宜城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丁蜀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张渚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徐舍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官林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和桥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周铁分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西渚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太华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杨巷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新建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高塍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万石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芳桥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新庄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湖㳇国土资源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林场国土资源所、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1家,具体包括:宜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本级、下属19个国土所(分局)、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2018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更高站位强化资源保护,全力助推绿色生态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耕地资源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管护和检查考核,确保保护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注重耕地质量,积极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二是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加强矿山现场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规范开采秩序,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矿山监管机制,保持对越界、越层、超量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转变矿山开采方式,在开采过程中兼顾宕口环境修复;开展野外露采矿山详查工作,全力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信息抄告和共同防控等制度,形成多部门协同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责任机制,依据各自职能分别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共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慧眼守土”监管平台的作用,克服巡查车辆不足等困难,不断健全市、镇、村三级执法巡查防控网络体系,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网格化监管。

      (二)更深层次优化资源配置,更好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一是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服务效率。全力支持和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在积极对上争取的同时,推动产业用地从用地需求开始的全流程优化,合理设置项目、规划、报批、供地、环保、建设等审批时间节点,优化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利用全市建设用地调查成果,摸清家底,为以地招商、合理利用每宗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支撑。二是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产出效率。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深入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地和相关企业分门别类拟定处置方案,加快进行处置和盘活利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按照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再开发利用,制定具体的开发实施细则,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进一步深化土地租赁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租让结合供地,减轻企业用地成本;研究制定年租金收取、租赁土地转让等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这项改革真正落地、取得成效。

      (三)更实举措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国土民生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以“四全”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中心镇一窗受理网点建设;积极研究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范,通过建立常态化的部门协商机制,逐步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共享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制度、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实时监控隐患点变化情况,协调、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处置等工作;积极做好在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治理后能依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进一步做好涉土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应对办法;全面排查化解涉土矛盾纠纷,在完善突发事件防控机制、掌握涉土信访主动权上取得新的成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解决信访问题的要求和时限,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避免进入诉讼、复议程序。

      (四)更新理念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和业务系统整合工作,结合全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政务服务网建设需要,逐步实现我局业务与横向部门间的业务对接和数据交换,以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开发办件预约、办件查询、预受理等便民业务二是全面完成全市建设用地调查。尽快建设数据库并投入使用。三是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尽早开展部署调查方案编制、培训、宣传等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三调”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四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通过系统化的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考核测试和岗位练兵,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能力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抓依法行政、业务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世纪本领得到进一步提升;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作风效能责任追究,通过考核的正向激励和问责的反向约束,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517.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145.22万元,增长33.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8517.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450.82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45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20.82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6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大楼及三家下属国土所(分局)店面重新公开拍租,租金增加。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8517.2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7.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8517.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土资源业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43.93万元,增长 35.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0.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1.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26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3.07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25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0.86万元,增长68.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此项支出为2018年新增。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517.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50.82万元,占99.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66.4万元,占0.78%;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51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6.36万元,占61.83%;项目支出3250.86万元,占38.17%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50.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0.82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45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20.82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 其中: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1.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61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3.93万元,增长2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以及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等。

2.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勘察治理、泥石流隐患排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相关支出增加

3.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矿山执法经费减少

4.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61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2.06万元,增长380.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增加。

5.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项)支出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54万元,增长126.61%。主要原因是增加耕地保护、耕作层剥离、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察等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266.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1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5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20.82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耕地保护经费;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违法用地测绘经费、土地执法视频监控经费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266.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1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65 %;公务接待费支出47万元,占“三公” 经费的25.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3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减少21.4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7万元,比上年减少59万元,减少55.66%,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文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62万元,比上年减少33万元,减少34.74%,主要原因是核减会议费的支出。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5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加28.57%,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数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5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口径与2017年不同,不具备可比性。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76.6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21.6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55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66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