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2018年度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法制办 时间:2018-02-06 09:30:1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276 生成日期 2018-02-06 公开日期 2018-02-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财务,经费,政法 分类词 财政,司法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负责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工作。

3、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4、协调市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5、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6、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教育管理,负责行政执法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7、承担市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参与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承办全市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8、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参与和指导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

9、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牵头负责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协调或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以外的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机关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

10、负责组织和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负责《宜兴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11、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宣传和对外业务交流。

12、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全市《国旗法》、《国徽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商事仲裁机构。

14、负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违法行政行为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本部门设3个内设机构:

1、政策法规科(挂综合科牌子)

调查研究我市政府法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承办全市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负责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协调市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宣传以及对外业务交流;起草重要文件、讲话稿和综合材料;负责机关档案、信访、保密、接待等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对本机关受理的各种文件进行分办、催办和督办,负责文件审核;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财务管理和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宜兴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发行工作。

2、执法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教育管理,负责行政执法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承担市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负责市各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协调工作;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负责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周年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国旗法》、《国徽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投诉的受理和处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等制度;对依法行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行政复议科

受理并处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做好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具体事务,并对法律顾问进行管理;组织法律顾问承办市政府的法律咨询事务;对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改革和重大项目进行法制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重要合同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协调或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以外的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牵头负责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联系商事仲裁机构。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四是强化法制责任担当,妥善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六是强化复议应诉工作力度,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七是强化学习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制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法制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宜财编审[2018]1号)填列)。

法制办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27.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4.08万元,增长20.9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27.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27.1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2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8万元,增长20.9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427.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4.08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0、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1、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1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8万元,增长31.1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6.9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2018年新增。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27.1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7.1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27.1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11.81万元,占73%

项目支出107.3万元,占25.1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8万元,占1.88%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7.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08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2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08万元,增长20.9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支出42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8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11.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08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11.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学习交流、业务指导批次比往年增加。

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会议场次增加。

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增加培训人数和次数。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长9.3 %。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人员一名,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9.5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