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0659 | 生成日期 | 2018-02-08 | 公开日期 | 2018-02-0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公用事业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规划,预算,公告 | 分类词 | 计划,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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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一…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宜政办发(2010)8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全市供水、市政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和城区防洪等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公用设施施工质量和安全;
负责相关公用事业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负责全市供水、市政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城区防洪工作,制定城区防洪预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及监管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负责全市供气行业管理,监管全市供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燃气器具经营;组织实施相关公用事业行政许可,对全市相关公用事业履行监察稽查职能,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程建设科、行业管理科、组织人事科;2017年底,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属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环卫处、燃气处、水务处、公用事业监察大队、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一体化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在职人员54人(行政15人、事业39人)、退休人员12人,无借用和临时人员。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机关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初心、继往开来、砥砺前行,续写公用事业“二次创业”的新篇章。
(一)、加强供水体系建设,实现优质保供新目标
围绕“开拓优质原水、提升制水能级、完善拓展管网”的目标,加快供水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加快推动桃花水库建设,积极对接省交通厅等上级部门,及早启动建设,确保效应最大化,提高全市供水保证率。加快推进氿滨水厂10万吨/日、湖㳇水厂2万吨/日以及太华水厂1万吨/日扩建工程建设,夯实供水硬实力,并有序开展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研究,加快实施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真正实现从供“合格水”向供“优质水”的转变。二是进一步拓展市域供水网络。重点围绕城乡发展、重大项目配套、偏远山区以及老旧管网、入户支管改造等方面,完善区域环网工程,新建大贤岭水厂至徐舍、新建等区域供水主管网,建设桃花水库DN1200源水管道12公里,进一步完善供水网络,保障城乡发展和民生需求。三是进一步提升优质保供水平。充分发挥大数据与“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将智慧的理念融入到引水、制水、配水到供水的全流程,对供水的各个环节层层监管、时时监控,实现各个环节的智能化运行,力争从原水至龙头水,层层把控,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运行。四是进一步创新服务内涵。持续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创新服务手段,依托互联网平台,不断提高供水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掌握和协调好地方发展所需,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满意。
(二)、加强污水体系建设,夯实治太保源新基础
围绕“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提升污水处理能级,完善拓展污水管网,保障全市城乡发展”的目标,加快污水体系建设。一是坚决打好“控源截污”的歼灭战。按照省“263”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市“控源截污”两年行动的目标任务,突出上级重点关注、治理任务重考核要求高的区域管网建设和主管网已覆盖范围内污水纳管工程,重点加强漕桥河、殷村港、中干河、社渎港等重要河道沿线的污水治理工作,与PPP项目同步实施建设,严把进度和质量关,确保阶段性任务和总体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二是持续实施污水处理的扩能提标。加快研究确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张渚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方案和计划,并启动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级保障;加快编制完成我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确保到2020年底前,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符合新的氮磷特别排放限值指标要求;加快污泥全量化、无害化处置进程,及早完成建设并投运。三是全面延伸污水管网的主力构架。积极与PPP项目公司对接,突出重点区域,科学制定建设标准,力求通过科学合理设计,规范高效建设,进一步实现全市污水管网体系的延伸拓展。
(三)、加强环卫体系建设,开创生态文明新局面
围绕“环卫保洁、收集、处置的高效化、现代化、无害化和可持续化”的目标,加快环卫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垃圾收运处置工程建设。稳妥启动光大垃圾焚烧二期扩容项目,一并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大力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能级;推进城北600吨/天的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推动垃圾转运集约化、现代化;尽快完成张渚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有效保障垃圾的安全处置。二是积极深化“人机协同”作业。继续按照创城标准实施保洁作业,抓好细节、强化措施、深度保洁,在巩固现有示范路创建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定责、定职、定标、定路、定人”的五定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打造“一路一特色”的作业示范路段,将“人机协同”的优秀实践经验推广至城区各重点道路,提升作业水平。三是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2017年试点开展了城区若干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下步,将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推广至城区其余小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的引导和管理,有效探索城乡垃圾源头减量的新途径,逐步把宜兴的城市文明提升到新的高度。四是用心打造城区“最美公厕”。一方面,结合城区公厕新改建,建设“星级公厕”,在人性化设施设置、美化环境及内部管理方面出精品、树形象。另一方面,对主城区核心区域的公厕进行美化亮化,融入宜兴人文、生态等方面的特色,一厕一景一主题,努力使公共厕所也成为宜兴城市文明一道新的风景线。
(四)、加强燃气体系建设,助推节能减排新进程
围绕“三气结构合理、互为补充”的目标,加快燃气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天然气普惠进程。进一步加快天然气建设步伐,积极推动我市天然气普惠工程的深入开展,初步计划建设天然气管道50公里,老小区改造5000户,不断延伸天然气管网架构,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便利、安全的天然气。二是持续推进瓶气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开展瓶气资源整合,科学设置储配站,主要站点配置自动化充装设备,提升作业水平,并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全面规范瓶装燃气市场。三是持续强化车用气常态保障水平。加快建设锡溧漕河北庄船舶服务区LNG加注站,逐步将“油改气”拓展至水上交通领域。同时,抓紧研究“油改气”相关激励政策,进一步理顺车用加气站的运营机制,优化整合资源,保障行业良性发展。
(五)、加强城市排水及防洪体系建设,筑牢城市安全新防线
围绕保障城市防洪保安全的需求,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防洪和排涝体系建设。一方面,按照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结合我市城区市政道路改造,逐步实施城区排水基础设施的提标改造,并加强对新建地块项目排水设计的管控。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搭建防洪信息指挥平台,及早实现城区防洪防汛的科学化、信息化。另一方面,及早完成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启动实施城市防汛大包围建设,通过分期建设防洪工程,最终实现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20年一遇,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六)、加强城市水环境体系建设,打造河畅水清新面貌
围绕“优化原水、生态治水、和谐亲水”的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城区河道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采取清淤、截污、调水、生态修复等方式,促进河道正常功能的恢复,有条件的实施干河清淤,并同步实施截污和水生植物复植,全面启动团氿、东氿清淤工程,清淤方量达420万方,并启动实施氿滨水厂至寺溪河、下小岭河调水工程,完成项目前期。二是加快推进“国家水专项”工程项目,充分借鉴利用前沿治水技术手段,实施厂网联动与安全预警示范、排水系统截流控污和面源污染控制示范、丁蜀莲花荡修复和水环境质量保障示范,集中居住区灰水收集利用等示范工程,为我市水生态建设积累宝贵经验。三是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遵循“因地制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全面梳理示范区重点项目,积极会同市建设部门合力推进工程建设,为绿色生态增添新的内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9489.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806.58万元,减少3.97%。主要原因是经精准预算与核算,减少垃圾处理费预算1364.1万元,增加部分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9489.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9489.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48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9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19489.4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489.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及部门机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06.58万元,减少3.97%。主要原因是经精准预算与核算,减少垃圾处理费预算1364.1万元,增加部分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7.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0.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1.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14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75万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789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7.33万元,减少7.53%。主要原因是经精准预算与核算,减少垃圾处理费预算1364.1万元。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450万元。此项为2018年新增。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9489.4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89.4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
其他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9489.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44.78万元,占5.87%;
项目支出17894.71万元,占91.8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450万元,占2.31%;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89.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6.58万元,减少3.97%。主要原因是经精准预算与核算,减少垃圾处理费预算1364.1万元,增加部分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948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92万元,增长0.5%。
其中:
城乡社区(类)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948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97.92万元,增加部分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144.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8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8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9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44.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8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格执行培训费规定,压降培训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降低0.94 %。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99.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39.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664.67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