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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8-02-11 15:31:2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6022 生成日期 2018-02-11 公开日期 2018-02-11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8]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文件,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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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你们,计划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市各相关部门须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送审。

  附件: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211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1印发

附件:

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报送时间

1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第一季度

2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局

第一季度

3

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修订)

法制办

第二季度

4

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第二季度

5

市政府关于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第二季度

6

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修订)

法制办

第二季度

7

宜兴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法制审查规定(修订)

法制办

第三季度

8

宜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国土局

第三季度

9

宜兴市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

国土局

第四季度

10

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办法

国土局

第四季度

11

宜兴市关于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

国土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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