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0753 | 生成日期 | 2018-02-12 | 公开日期 | 2018-02-12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机关,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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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 |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指导、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同并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划和意见。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防洪、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设置鱼罾、鱼簖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城市道路运输、航道、内河交通秩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车辆无证营运,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乘务员强行拉客、滞留候客、超载、无理拒载、中途逐客或使用高音喇叭招揽乘客或者擅自改变车型、班次、营运时间,擅自拆除、占用、迁移、遮盖或者毁坏、损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在航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外停泊船只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食品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室外摊贩,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街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室外开展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营业性演出和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广场、街头空地及其他非固定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和未经许可在室外从事出版物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统一对在市区范围内设置临时摊点和亭棚、设置车辆清洗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包括店招店牌)、在市区道路两侧设置公共广告栏、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等办理许可事项。
(十四)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与公安、建设等部门共同划定临时停车点、停车泊位,并负责日常管
(十五)对城市市容环卫工作包括门前三包、场站、城区河道、城市照明设施等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履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管理科。本部门下设机构包括: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市容管理办公室。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之年。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尤其是今年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收获,使我们看到了新的变化、感到了发展的前景,觉得底气更足了、信心更强了,迎接挑战的实力更加坚实了。2018年城管执法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主线,着力化解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制约,按照蹄疾步稳的节奏,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基本方向,精准落实存量历史问题的化解性措施和缓解性方法,不断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推动宜兴城市管理水平向高位攀升。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沉着冷静面对问题。一是坚持稳中求进主基调。切实把握改革基本方向,主动参与改革方案设计,将上级改革要求与宜兴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化压力为动力,变要求为追求,找准问题突破关键,合理匡定界限范围,精准落实对接路径,在做好各项谋划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汲取先行城市的经验优点及不足之处,迅速转入接战状态,针对执法范围拓展、管理职能转换、工作方式调整等相应做好应对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无缝对接、快速融合、精准落地。激活启动市级城管委高位协调机制,按照每季度一次定期例会的方式,组织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进行协商会战,有效发挥 “指挥棒”调度执法管理资源的作用。二是坚持革故鼎新主方向。要正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复杂矛盾中权衡最优方案、争取最佳效益,实打实地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意见,提供上级决策参考,特别是要在进一步缓解编制员额不足、人岗能力不适、执法保障疲弱、综合协调缺失等瓶颈制约上狠下功夫、拿出对策、对上争取,着力减轻波动震荡,使各项工作保持连贯性和稳定度。要着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充分依托队伍法律人才资源,主动对接市人民检察院、法制办,组建法制工作室,把学法用法作为综合执法的前置准备,切实完善违法建设等依法处置工作,在法律“天花板”下把各项改革工作做得更好。三是坚持打牢基础主目标。打铁还需自身硬,抓好改革工作,最大的因素是人。要充分发挥每位城管人员的聪明才智,推动城管文化建设,强化绩效考核鼓舞作用,大力弘扬团结一心、谋事创业的优良作风。要育人与干事相同步,以案例教学为蓝本,组织开展现场实训活动,改变“满堂灌”的培训模式,实施以老带新的业务骨干育才“青蓝工程”,全面落实上派下挂制度,确保人才辈出、后继有人。要紧抓干部这一事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坚持好干部使用标准方针,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力度,牢固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用人导向,把最优秀的干部、最精锐的力量用到主战场上,让有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挑起大梁,切实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形成竞相抓突破的生动局面。
2、聚焦聚力强化主业,永不自满跃升水平。要按照“建成与众不同、令人向往的现代化卓越城市”战略发展目标,重新审视定位城市管理,保持年年有提升的发展态势。一是在抓常长抓上下功夫。延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继续保持对菜场周边、背街小巷等薄弱区域日常管理力度,持续推进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突出问题治理频度,适时对重点整治行动进行网络直播,优化沿路滚动式整治模式,科学安排力量,强化分工责任,坚决防止现场看得多、干得少。要以“一口清”与“一线工作法”为基准,全面落实路长、片长管理制度,整合相关投诉反馈平台,定期分析梳理信访投诉、数字城管工单反映的热点区域和问题,针对性发力管控,着力提高即时整治效能和长效保持水平,真正确保管住的问题不反弹、管好的区域不回落。要把全面系统抓工作的要求摆在突出位置,对违规燃放、违法建设、非法营运、违规运输、非法码头等动态性问题常抓不懈,坚决避免时紧时松、反复拉锯,坚决不让违法行为有可趁之隙和蔓延之地。二是在破解难题上出实招。针对复杂性、历史性违法建设项目,要坚持因事制宜,“一处一策”,积极采取矛盾调解、行政执法等各种可用手段,依托“263”环保整治等中心工作,建立与国土联动执法查处机制,毫不手软、坚决果断清理一批、拆除一批,加快弥补建成区违建整治落额差距,做到消减存量、严防增量,逐步消除尖锐矛盾,形成社会面上的认同。要敢于向难点亮剑,排出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区域,列出整治计划和时间表,落实突破性措施,努力使精细化管理覆盖范围更加宽广。三是在创新建树上有亮点。要推动分级分类管理,选择一两条主要商业街区,对商家履约情况、违规信息实施动态录入,进行考评排名,树好红榜、黑榜,实施张榜公开,同时在城区电子屏上进行滚动播出,让守信守法者得以表彰、失信违规者得到曝光。要坚持统筹而为,乡镇板块要借鉴城区做法,提高市容管理水准,大队、科办要加强对口指导,培育管理亮点,组织好观摩品评,对建好并保持住的亮点项目,设立单项突破奖项、推而广之,努力使个别“盆景”成为全面“风景”。要鼓励基层队员创造性开展工作,对成熟可靠的经验做法,设置冠名品牌,给予表彰激励,切实突破评优评先搞平衡、散花露水的形式。
3、毫不松懈落定责任,切实扛起使命担当。一是突出担当第一要务。强化担当首当其冲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担当作为,按照会指挥、能管理的标杆,从局领导做起,将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一线工作上来,亲力亲为解决问题,做出样子、当好示范;要发挥中层干部中流砥柱作用,定期举办中层干部工作讲坛活动,建立干部履职作为登记制度,强化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对履职不到位、尽职不专注的要严肃问责,从“避责思维”变成“负责思维”。二是施行双向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是履行责任的前提条件,职能科办要围绕“如何办”而不是“不好办”的宗旨,开出服务基层、推进工作的责任明细清单,照单执行、照单履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中队要排出网格化具体实施清单,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做的标准,对违法建设查控等重点工作,相关责任必须要敲定到人头,绝对不能含糊其事,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确保履职有凭据、追责有依据。三是强化责任考评落实。绩效考核要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主导方向,针对问题实施重点考评、追踪考核,各级都要主动支持考核、服从考核,要把考核过程当作查漏经历,促进问题快速解决。
4、持之以恒抓好党建,风清气正引领发展。一是抓好主题教育,不忘初心使命。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中央对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要论断,贯穿到城市管理工作之中上来,查摆身边存在的影响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效,更好地推动人与城市和谐发展,使“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成为现实愿景。二是坚持从严标尺,强化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建设首要地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主题党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列席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发挥关键作用,坚持以上率下,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廉政监督巡查机制,围绕违法建设查处等重点工作,开展廉政风险点、履职缺失点排查,及时提醒整改,过程记录到位,确保主体责任工作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三是筑牢基层堡垒,发挥先锋作用。按照党要管党的根本宗旨,坚持虚功实做,建强配优支部班子,发挥指导员、政工员具体抓党建作用;抓好与电信宜兴公司党建共建联盟活动,建立支部间的结对互促机制;突出党建带动作用,落实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开展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活动,每个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工作特点,至少打造一个特色党建品牌项目,形成基层党建“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428.8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66.93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支出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8428.8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428.8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42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6.93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财政拨款收入等。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本单位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8428.8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28.8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资福利支出6623.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9万元,项目支出13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6.93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支出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20.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21.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预算数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10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9.89万元,增长32.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支出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因城管执法的需要增加了部分项目经费。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此项为2018年度新增项目,本单位2018年度无预算数。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428.8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28.85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428.8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107.25万元,占84.32%;
项目支出1321.6万元,占15.68%;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28.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6.93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支出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42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6.93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支出等。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842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6.93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支出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107.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6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2.86万元、津贴补贴1702.16万元、奖金44.28万元、伙食补助费24.88万元、绩效工资314.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2.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7.0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26、住房公积金313.22万元、医疗费9.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2.4万元、退休费20.32万元、生活补助3.27万元、奖励金0.3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费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万元。
(二)公用经费4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2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6.93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的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107.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6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2.86万元、津贴补贴1702.16万元、奖金44.28万元、伙食补助费24.88万元、绩效工资314.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2.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7.0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26、住房公积金313.22万元、医疗费9.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2.4万元、退休费20.32万元、生活补助3.27万元、奖励金0.3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费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万元。
(二)公用经费4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6.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3.99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0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56.3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56.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培训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4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39人(其中:招录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25人,安排军转干部6人)的人员定额。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6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1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72 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