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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起我省取消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预计年减负近亿元
来源:市丁蜀镇  发布时间:2018-02-13 10:43:23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899 生成日期 2018-02-13 公开日期 2018-02-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丁蜀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收支,财务 分类词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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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按照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部署要求,我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从 2018年2月1日起,取消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亿元。 此次取消的5项收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卫生…

    按照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部署要求,我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从 2018年2月1日起,取消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亿元。
    此次取消的5项收费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

——劳动能力鉴定费;

——卫生监督防疫收费中的菌(毒)种、试剂、标本、实验动物费;

——财政、人社、卫计、食药、安监、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收取的法定培训费;

——省委党校培训费。

    按照要求,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有关收费项目取消后,相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统筹安排。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自2016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我省已连续三次出台降费减负政策。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近1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