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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水利农机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水利农机局 时间:2018-03-21 14:20:0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1140 生成日期 2018-03-21 公开日期 2018-03-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水利农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水务 分类词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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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宜兴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拟订和参与制定全市水行政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市内主要河道、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制定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评价工作。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4、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指导太湖蓝藻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测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简报。

5、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加强河道管理,依法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全系统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水利、农机投入机制和筹资措施,指导系统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质量监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流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圩区治理、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2、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协助参与市区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负责指导水库移民工作。

13、贯彻协调落实上级下达的河长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河长制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河道、农村河道及湖泊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考核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骨干河道驳岸设施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

14、拟订全市农机现代化发展战略和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机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15、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班子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技术培训;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信访和知识分子、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市水利农机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年鉴史志、宣传、保密、保卫等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办公、内务卫生、安全保卫、职工生活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并指导全系统的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以及优秀青年干部的培训、选拔和任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建、群团等工作;指导全系统科技工作,组织系统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全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信访工作。

3、财务审计科

指导全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市级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市以上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全系统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工作。

4、水利科

指导全市水利规划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和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定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核全市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市级政府验收;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圩区治理、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协助参与市区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负责指导水库移民工作;负责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负责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河、湖、水库、三九五荡、太湖大堤等市级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流域性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管理法规,对直属工程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和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拟定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水政水资源科

落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保护、监督工作;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实施太湖蓝藻治理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监测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负责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组织监测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简报;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负责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备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农机管理、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工作,督促查处重大涉水、农机违法事件,指导协调仲裁水事、农机纠纷,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承办局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6、农机科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机化工作方针和政策,制定农机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法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及农机市场管理等工作,促进农机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组织开展农机法规宣传工作。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市防汛防旱办公室、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政监察大队、市农机监理所、是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市河湖管理所、市横山水库管理所、市油车水库管理所、市抗旱排涝队。

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市防汛防旱办公室、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局核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政监察大队、市农机监理所、是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市河湖管理所。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将继续坚持中央、省、市水利(农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强化责任,细化措施,重点突出防汛防旱减灾,扎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水利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服务保障。1、强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2018年将继续紧抓防洪工程、河道综合整治(清淤)工程、太湖应急清淤工程、农村河道清淤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等各项工程建设。2、全力抓好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在全力实施十三五防洪排涝规划项目的基础上,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安全度汛。3、积极抓好工程建设管理。继续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继续落实维修养护项目,继续加强工程规范长效管理,继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4、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积极谋划蓝藻打捞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落实河长及河长办职责。5、继续加强水政水资源管理。大力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专项活动,依法查处水行政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6、有序推进农机推广及监理工作。认真做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第二年度建设,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积极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全面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严抓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第二部分 市水利农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 部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720.1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317.96   万元,增长  9.3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水库运行经费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总计3720.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720.1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720.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6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水库运行经费增加等。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3720.19万元。包括:

1.农林水(类)支出3720.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利业务、农机管理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6万元,9.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水库运行经费增加等。

2.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93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4.96万元,增长38.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水库运行经费增加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78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7.00万元,减少10.83%。主要原因是河湖管理的专项经费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7250.1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0.19万元,占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720.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34.19万元,占51.99%

项目支出1786.00万元,占48.01%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0.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7.96万元,增长9.3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72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17.96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水库运行经费增加等。

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支出945.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7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等。

2.水利支出277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99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水库运行经费增加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34.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9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20.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6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水库运行经费增加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34.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9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14%;公务接待费支出9.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5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8.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8.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3.4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0万元,增长1.13 %。人员性质改变,定额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6.5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6.5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01.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

          201821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