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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来源:市卫计委 时间:2018-04-11 15:23:0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1470 生成日期 2018-04-11 公开日期 2018-04-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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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8年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江苏省卫生应急规范县(市)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卫生应急制度建设和管理,启动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内涵建设和日常管理,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一、争创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

按照《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县(市、区)建设标准》要求,我市今年将创建“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县(市)”,对照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从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八个方面夯实基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规范开展落实本单位卫生应急各项工作,要按照《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另行下发)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达标。

二、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以《宜兴市“十三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引领,以一案三制为核心,以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全市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设立应急办或指定相关科室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及时更新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和队伍,要以文件形式确定组织机构、队伍和职责,各单位要有卫生应急日常工作经费作为保障,用于更新储备物资,应急出动等需要。

三、完善卫生应急制度建设和管理。

市卫计委组织市级专家对《宜兴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33个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卫生应急各项工作制度,并将预案和工作制度编印成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梳理评估本单位的预案、方案和卫生应急规章制度,制定方案的相应执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和实践经验,对超过三年以上的预案和规章制度要进行修订,编印成册,确保8月底前完成。

四、启用院前急救机构。

建成市急救中心,完成人员招录培训、车辆设备采购等,尽早投入运行。启用覆盖全市的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与医疗机构共同协作,承担本地区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现场急救和医疗保障任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急救任务。承担市区日常危、急、重伤病员院前急救, 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 做好本辖区急救动态信息资料的登记、统计、汇总、保管及报告工作。启动六个片区的急救站建设。

五、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

依托市急救中心成立宜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宜兴市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实现与省级卫生应急信息系统的对接,建立并动态管理资源库,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 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卫生应急资源。

六、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内涵建设和管理。

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综合类和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考核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应急〔20173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布局,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内涵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开展培训演练,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开通突发事件绿色通道,增强及时腾空和扩增应急床位的能力储备,做到应急响应迅速快捷、各个环节衔接严密、整体运行顺畅高效,队伍拉得出、伤员收得下。要以新人民医院建设为契机,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应急〔201217号)的建设标准要求开展基地硬件建设。

七、提高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对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SARS、不明原因肺炎、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和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输入性传染病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敏感性,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发现聚集性病例或可疑病例时要及时报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判定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国家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学校(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监测系统的信息监测和日常管理,要关注媒体信息,及时发现与医疗卫生有关的突发事件苗头。要制定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疫情分析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要建立突发事件及大型活动公共卫生日常风险评估和专题风险评估,按照相关规定发布早期公共卫生风险预警及健康提示。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晨检、因病缺课监测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段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加强与安监、市场监管、公安、出入境、农林、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通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通报、早处置,切实提高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八、强化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物资储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本单位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方案和执行程序等,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2次卫生应急培训和1次综合性演练,尤其对专家库成员和应急队伍成员要进行重点培训和演练,做到熟悉流程、锻炼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适量购置和更新应急所需的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一方面用于应急处置储备,另一方面用于培训演练。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建立仓储、管理、调配、维护和更新的管理制度。

九、开展卫生应急社会动员和宣传。

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全民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应急[2016] 5号)的统一部署,继续全面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各医疗卫生机构除培训一定比例的师资及救护员外,所有人员必须通过4课时普及性理论辅导和操作演示培训,本年度培训覆盖达25%2016-2018年累计不低于65%。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12320卫生热线、12320宣传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世界急救日等时机,通过宣传资料、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自救互救和应急心理干预等卫生应急知识技能。

十、全力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继续规范做好各类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和群体性意外伤害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加强与上级部门和业务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和信息沟通。有效监测、预警、规范处置、总结分析和上报每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漏报无迟报。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时,要及时规范开展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等,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救治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及时总结分析,不断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要求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本单位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培训演练计划、卫生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及工作职责(以文件形式)、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附件1),于3月底前报送市卫计委应急办公室。原则上按照《2018年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细则》(附件2)的考核内容收集整理台账资料,印证工作完成情况。附件资料可到宜兴市卫生应急管理群(494556438)共享下载。联系电话:87980420,电子邮箱:yxswsjfbk@126.com

十二、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市卫计委:工作时间:87980142,非工作时间:81766817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7961073

市卫生监督所:879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