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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农桥建设项目规范实施的通知
来源:市宜城街道  发布时间:2018-04-24 09:25:58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905 生成日期 2018-04-24 公开日期 2018-04-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宜城街道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经济,管理,乡镇,建设 分类词 经济管理,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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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基层财政所(局):为进一步加强农桥项目规范建设,确保农桥建设进度和质量,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桥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宜财办〔2018〕1 号)要求,结合《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2 号)规定,现就农桥建设规…

 

各基层财政所(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桥项目规范建设,确保农桥建设进度和质量,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桥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宜财办〔20181 号)要求,结合《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2 号)规定,现就农桥建设规范实施中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立项申报

1、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必须在2016-2018年项目库中选取,若因特殊原因调整建设计划,需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调整原因,并加盖镇级公章后递交市财政局,由市局逐级申报省厅同意入库后再进行建设。

2、年度建设农桥不得与水利或交通等项目重复申报。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对确认,若发现“一桥双报”现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不再下拨当年度农桥补贴,同时在基层所(局)“双强双优”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下年度不再安排桥梁建设。

二、组织实施

1、年初农桥建设任务下达后,要及时按照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整理资料等程序做好农桥建设。在勘察设计后若因客观原因需对原报备的农桥进行数据变动,需及时递交变更报告,并按照变更后设计图纸进行规范筹建。具体建设要求请参照《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2号)。

2、各基层财政所(局)专管员需认真履职,及时对接各镇水利站或镇派农桥经办人,严格督促各村加紧建设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市局将定时会同监理对全市农桥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不定时抽查。根据每月建设进度情况对不按时开工或进度慢的农桥进行重点督查。

三、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严格按照要求由第三方出具决算审计报告,如由镇级审计办出具报告的,必须规范报告内容,并加盖公章。

2、农桥建设完工后,由各基层财政所(局)会同水利站等相关部门对实施的桥梁工程先进行预验收,并填写《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完工镇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向市局提出验收申请,市财政局将及时会同市水利农机局于次年四月份左右对完工农桥进行联合验收。

四、资金拨付

1、市局按照进度要求进行奖补,对按时完工且做的好的农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无特殊情况随意更改或推延工期影响全市建设进度的,将核减相应农桥补贴。

2、资金拨付时对工程发票需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镇级财政报账制要求进行拨付,完工后的项目补助资金统一由中标单位开具税务部门增值税正式发票,资金直拨中标单位,杜绝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镇财政或村付款时的收款单位必须与税票开具的单位台头一致。

五、档案整理

1、农桥建设招投标资料的整理装订必须统一规范。严格按目录(招投标方案、会议纪要、议标过程、相关照片、通知公告、中标通知书等)中相关要求逐项整理到位。若资料原件在招投标办的,将复印件盖章后整理入档。招投标相关资料严格由镇一级或市一级出具相关盖章资料,不得再以村委牵头形式整理入档。

2、建设单位和农桥监理各司其职,各建设单位负责将农桥资料按照目录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农桥监理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各农桥专管员负责审核把关。农桥完工镇级预验收后将农桥整套资料递交市局进行审核。

 

                       宜兴市财政局

                       20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