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02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和桥、新庄等镇(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5-04 15:23:52   [        ]     
文号 宜政发[2018]4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3-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丁蜀镇、和桥镇人民政府,新庄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丁蜀镇

位范蠡路东、南梗河南、赵庄新苑西侧河道西、通蜀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东方紫园。

二、和桥镇

位朝阳路东、雪竹路南、鹅洲东路西、和桥高级中学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凤凰台花园。

三、新庄街道

1、位运河东路(规划路名)东、蒋巷路(规划路名)南、新源路西、太湖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誉湖郡;

2、位誉湖郡、新源路东,蒋巷路(规划路名)南,规划空地西,太湖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湖悦天境花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