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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启动

力争今年年底全部通过第一轮验收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6-01 08:38:2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2238 生成日期 2018-06-01 公开日期 2018-06-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政府信息,食品安全 分类词 综合,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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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达标和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进行部署,明确镇(园区、街道)食安办力争在今年12月的第一轮验收阶段全部通过验收。为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让市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即日起,我市开展镇(园区、街道)食品安全工…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达标和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进行部署,明确镇(园区、街道)食安办力争在今年12月的第一轮验收阶段全部通过验收。

为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让市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即日起,我市开展镇(园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达标暨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各类管理制度。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达标内容分为健全组织架构、落实经费补助保障、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处置等五个部分,设置分值为100分,95分(含)以上为达标。按照无锡市统一安排,5月15日至6月30日为准备动员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为第一轮达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第一轮验收阶段;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5日为第一轮通报阶段;2019年1月1日至5月30日为第二轮达标验收阶段。其中辖区内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受到无锡市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辖区内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且未得到有效处置导致次生事故或引发较大舆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并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或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等任何一项者,取消验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