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2306 | 生成日期 | 2018-06-06 | 公开日期 | 2018-06-06 |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8〕8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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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公布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苏政发〔2017〕86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 |
市政府关于公布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苏政发〔2017〕86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苏办〔2017〕2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增强园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市政府决定,赋予经济技术开发区29项市(县)级行政审批权限。
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组织好人员培训,确保权力放得下、落得实,切实提高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宜兴市赋权经济技术开发区直接审批事项清单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