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7-02 16:10:36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8]6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5-25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5

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计量惠民成效,提升群众在民生计量领域的满意度,助推我市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建设与评价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要求,结合我市计量工作实际,特制定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以下简称“计量惠民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计量惠民示范市”目标,以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以“两免费检定”为代表的计量检定,规范计量管理,增强计量意识,开展计量为民、计量便民服务,不断提升民生计量整体水平,全力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用检结合、服务社会”的民生计量工作机制,健全计量社会服务体系,彰显计量检定、计量监督、计量管理工作成效,确保涉及民生计量各项指标居全省前列,确保201812月底通过“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验收。

具体做到:

(一)形成公平计量的市场环境。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酒精探测仪、雷达测速仪、眼镜店、餐饮饭店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100%受检合格后投入使用,眼镜店、集贸市场、加油站、加气站、餐饮饭店、商场超市(范围为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等建成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占行业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

(二)形成安全计量的医疗环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计生指导站、社会福利机构等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100%。医院建成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占行业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

(三)形成放心计量的消费环境。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酒、肉制品、电线电缆、油漆、涂料、汽车用润滑剂10类重点定量包装商品(包括生产、流通领域)标识合格率达到100%、净含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商品(包括生产、流通领域)包装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四)形成和谐计量的生活环境。居民家用水表、电表、煤气表首检率达到100%,水电气经营单位全部建成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三、建设内容

(一)计量检定

1、建立健全涉及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台账,保质保量对集贸市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计划生育指导站、社会福利院、眼镜店等在用计量器具和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酒精探测仪、雷达测速仪、商场超市、餐饮饭店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等进行检定,确保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准确。

2、对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其科学、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加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能力建设,规范检定行为,提高检定质量。

(二)计量监督

1、严格计量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家用水表、电表、煤气表、热量表进行动态监督检查,确保水电气热经营单位为用户提供合格的计量器具。

2、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量器具、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等违法行为。

3、在春节、端阳、中秋、国庆等节点,开展节日市场食品等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监督检查。

4、在农业生产和收购季节,开展农资定量包装商品和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三)计量管理

1、建立健全计量单位管理机制。推进服务行业计量行为规范化进程,全面实施计量单位制,定量公示制,服务量化制。各示范单位设立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员,明确分管领导,成立计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计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统一计量管理台账,制定计量管理制度,编制计量管理手册。

2、强化计量授权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应提高计量器具检定能力和扩展服务范围,规范检定行为,加强计量监督检查,督促服务行业计量工作上台阶。

3、组织实施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统一配置、统一检定、统一管理、统一轮换、统一维修的“五统一”制度。

4、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计量监督管理员,开展服务行业计量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

(四)计量宣传

利用“5.20”世界计量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计量服务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大力宣传民生计量法律法规和建设工作要求,增强全社会计量意识,形成政府部门重视计量、使用单位保障计量、人民群众关注计量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实施步骤

建设时间:1年。

(一)准备阶段(20181月-4月)。为建设开展宣传、培训和调查摸底、经验学习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动员阶段(20185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细化、分解实施内容,落实部门责任(详见“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任务分解表”)。

(三)实施阶段(20186月-9月)各镇、园区、街道及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和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四)自评阶段(201810月-11月)。各镇、园区、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我考核评价,总结建设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类考核并汇总建设活动资料,做好效果评估准备。

(五)验收阶段(2018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效果评估申报、资料汇总、迎接考核验收方案制定等工作,确保计量惠民示范市建设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如遇特殊情况,适当顺延验收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全面负责建设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各镇、园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服务行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建设活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依据《关于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要求,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方法步骤,明确责任,吃透精神,领会要求,掌握方法,扎扎实实抓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不得拖拉、推诿。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建设监督、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责任状的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考评并督查各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建设工作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等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量惠民”示范市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介绍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普及计量知识和政策,放大建设工作的社会影响面,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

1、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宜兴市建设“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市”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