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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18-07-17 16:54:0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2839 生成日期 2018-07-17 公开日期 2018-07-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城市,乡镇,基建 分类词 城乡建设,人事,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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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指导、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同并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划和意见。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防洪、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设置鱼罾、鱼簖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城市道路运输、航道、内河交通秩序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车辆无证营运,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乘务员强行拉客、滞留候客、超载、无理拒载、中途逐客或使用高音喇叭招揽乘客或者擅自改变车型、班次、营运时间,擅自拆除、占用、迁移、遮盖或者毁坏、损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在航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外停泊船只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食品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室外摊贩,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街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室外开展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营业性演出和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广场、街头空地及其他非固定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和未经许可在室外从事出版物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统一对在市区范围内设置临时摊点和亭棚、设置车辆清洗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包括店招店牌)、在市区道路两侧设置公共广告栏、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等办理许可事项。

(十四)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与公安、建设等部门共同划定临时停车点、停车泊位,并负责日常管

(十五)对城市市容环卫工作包括门前三包、场站、城区河道、城市照明设施等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履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管理科、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宜兴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容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上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具体包括: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度,城管局面对艰巨复杂的文明创建任务挑战,坚持问题导向,组织薄弱环节攻坚,化解突出矛盾问题,通过持续发力整治、联合条块管治以及实施工程性措施、停车收费改革等综合治理手段,有效遏制了街头路面车辆停放无序、菜场周边占道经营多发、背街小巷环境落差等阻遏文明创建的突出难题,迅速解决了“僵尸车”乱停放、乱堆放、乱张贴等上万个影响市民安居生活的市容环境问题,设置盲道保护阻车器、增设指引标识、规范各类停车线位等2.8万处,用最短的时间达成了预期管控目标,为夺取创城最终胜利提供了最为坚实的环境秩序保障。按照“真走访、解真难、结真心”的要求,建好结对帮扶圈,扶持社区环境秩序管理,在数十个老旧居民小区实施了协助整治服务项目,清除各类卫生死角、乱设广告、私搭乱建、流动摊点等居民小区“环境秩序乱象”2千多处、清运长期堆放垃圾杂物数百吨,收容流浪犬千余只,清理“僵尸车200余辆,梳理架空线路近30多千米,促进小区环境迅速“换容变形”。坚持在大局中切准定位,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成区违法建设整治行动、道路清洁行动,保持非法矿产品运输码头管控力度,及时出手制止共享单车无序投放行为,配合做好“263”环保专项行动,主动围绕产业强市战略,落实好重大发展项目的跟踪保障服务措施,圆满完成市两会、陶文化节、素博会、中高考、领导考察视察、重大项目开工等重要保障任务50多次,较好地体现了大局担当作为意识。在创城高分获评后,提前思考长效落实机制,建立了管长期、管长远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确保创城成果持续稳固、持久深化。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清理整治、完善优化,我市城市管理总体质效有了进一步提升,年内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突出贡献单位”,千人评议机关位次连续4年进位升格,同时城管文化喜结硕果,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书屋建设示范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的领先位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030.5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36.68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支出。其中:

(一)收入总计10030.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710.6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365.1万元,增长3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财政拨款收入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319.91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单位取得的停车费收入246.98万元,渣土处理费收入72.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42万元,减少8.15%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单位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单位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0030.5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8.82万元减少49.6%主要原因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是省下达经费本年度只安排支出344.3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568.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76.92万元增加3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因素追加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5.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003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0.61万元,占96.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319.91 万元,占 3.19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003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20.55 万元,占 63.01 %;项目支出 3709.97 万元,占 36.99 %

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710.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与上年2365.1万元,增长3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71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81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5.1万元,增长3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财政拨款支出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41.92万元,支出决算为97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2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党报党刊补助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 6341.92 万元,支出决算为876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8.2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财政拨款支出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公共自行车运行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2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因素追加公积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0.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1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8.99万元、津贴补贴2375.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4.77万元、伙食补助费35.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21.98万元、退休费118.05万元、生活补助2.52万元、医疗费14.75万元、奖励金0.86万元、住房公积金316.23万元购房补贴4.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万元

(二)公用经费4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4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54.19万元、邮电费28.22万元、差旅费5.44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工会经费7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0.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5.1万元,增长3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财政拨款支出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41.92万元,支出决算为97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创城经费等追加项目增加的财政拨款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0.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1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8.99万元、津贴补贴2375.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4.77万元、伙食补助费35.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21.98万元、退休费118.05万元、生活补助2.52万元、医疗费14.75万元、奖励金0.86万元、住房公积金316.23万元购房补贴4.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万元

(二)公用经费4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4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54.19万元、邮电费28.22万元、差旅费5.44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工会经费7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19.1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9.61 %;公务接待费支出 0.8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3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本年预算未安排,比上年决算减少5.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9.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58.94万元,本年预算未安排,比上年决算增加58.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车辆更新置换追加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车辆更新置换追加的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4辆,主要为更新置换执法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6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 %,比上年决算减少46.3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减少车辆而减少的运行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置换车辆的保险费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动车船燃料费68.44万元,机动车船保险费15.79万元,车船保养修理费70.89万元,车辆验审等其他费用5.13万元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4辆。

3.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上年决算数相同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8.5%,比上年决算减少0.9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的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外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1人次。主要为接待外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5.5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没有大型会议安排;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大型会议安排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比上年决算减少4.74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部分培训内容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7 个,组织培训1136 人次。主要为全市城管执法队员轮训、中层及后备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城管大讲堂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6.67万元,降低3.95 %。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8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财政部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7年度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