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5914 | 生成日期 | 2018-07-25 | 公开日期 | 2018-07-2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芳桥街道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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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一、统一思想,明确清理整改责任。政府购买服务排查及其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事关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大局,意义重大。各设区市、县(市)政府是本次清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责任,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清理整改工作。各设区市、县(市)政府对本地区… |
一、统一思想,明确清理整改责任。政府购买服务排查及其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事关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大局,意义重大。各设区市、县(市)政府是本次清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责任,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清理整改工作。各设区市、县(市)政府对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清理整改结果负责。
二、全面清理,确保清理不留死角。本次清理整改的范围包括正在实施和已经签署协议(合同)将要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明细台账,全面记录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认真逐笔填报有关信息。严禁新增超范围政府购买服务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等行为。
三、坚决纠正,限期清理整改到位。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本地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