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宜兴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征询操作规则(试行)》及市委组织部委托,我局将于2018年8月6日起对周汉庚同志担任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特向社会公开征询该同志在执行财经法规、履行经济决策、财务管理及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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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审计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