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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和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和桥镇  发布时间:2018-08-09 10:28:42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3199 生成日期 2018-08-09 公开日期 2018-08-09
文件编号 和政发〔2018〕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和桥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统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规划,统计,指标,普查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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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机关科办、驻镇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和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经…

各村(社区)、机关科办、驻镇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和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和桥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圆满完成我镇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二、明确经济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和范围是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包括第一产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好经济普查工作

1、完善组织架构。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筹协调、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和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分管一二三产的镇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各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见附件1)。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相关方面的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

2、加快工作推进。经济普查是跨年度的工作,镇普查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组织、有机会、有步骤底抓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一要加强普查宣传。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要配全普查队伍。选聘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同志,充实普查队伍,为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员力量保障。三要做好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普查人员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真实填写普查登记表,熟练掌握网上填报、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等采集数据方式,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指标完整准确。

3、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经济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普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于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泄密责任。严格流程质量管理,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4、落实相关保障。镇政府已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18年和2019年的年度工作重点,镇普查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普查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对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工作人员,要提供集中办公场所和相关办公设施,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附件:1、和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和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成员名单

3、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工作的通知

4、两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和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9日


和政发〔2018〕33号 关于做好和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统计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