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渚镇

张渚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法规文件及解读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张渚镇  发布时间:2018-09-06 14:53:27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3619 生成日期 2018-09-06 公开日期 2018-09-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张渚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分类词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锡政发〔20182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圆满完成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明确经济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和范围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包括第一产业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好经济普查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筹协调、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宜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制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2),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相关方面的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各(园区、街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本辖区的经济普查组织实施机构。

2、把握重点,有力推进经济普查是跨年度的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一要加强普查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联合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要选优配强普 查队伍。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扎实选调(聘)一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为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员力量保障。三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在确保工作标准的前提下,切实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四要严格流程质量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五要注重资料开发利用。各级普查机构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各类统计调查提供翔实的决策参考和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支撑。

3、严格依法,科学普查。从事经济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于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泄密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和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4、保障到位,形成各镇(园区、街道)要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列2018年和2019年的年度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对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工作员,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补贴,由市、镇(园区、街道)财政分级负责、共同分担。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75日